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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公司错误分配的股权丨风险丨原创

那些年公司错误分配的股权丨风险丨原创 精英智博每日学法
20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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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权分配错误,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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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本公众号原创,转载请注明: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邓妍律师一、股权平分

由于中国人讲究平均主义,这种股权分配模式从表面上看最公平合理,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样的平分无法体现出企业的核心大股东是谁,没有真正的控股股东,谁是真正的决策人,如果产生分歧怎么办,势必陷入僵局,影响后期的发展,如果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模式,一个人干的多,能力强,一个人不干活,结果分的却一样多,势必会导致心理失衡,最后不欢而散。在创业初期看起来这似乎平衡了几个合伙人之间的利益,但是实际上公司没有真正的控股股东,公司一旦发展壮大以后就极其容易出现分歧,平均分配的股权致使没有一个人有绝对话语权,结果往往是几个合伙人之间不欢而散,甚至公司最后四分五裂。所以,创业初期核心创始人最好至少占51%的股份,享有绝对控股权,避免股权过于分散。

二、人资倒挂

出钱多的不参与企业经营,只出钱,根据出钱多少,出钱多的占大头,出钱少的占小头,但出钱少的主要负责经营。企业经营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人,如果后期在经营者的努力下,企业创造的利润巨大,仍然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对于创业者来讲,心态很容易失衡。因为出钱多的并未出力,这对真正为企业创造利润的员工来说也不公平。要想让企业有一个长远稳定的发展,创业者需要考虑选择动态的调整机制,让企业随着营业额的逐步增加最终达到,出力的人股份占大头。

三、轻易的进行干股分红

中国人的合作习惯是两个人兄弟感情合作,咱们一起干吧,我给你50%干股,到底给的值不值,应该不应该给,应该给多少,都没有进行过慎重的考虑。干股一旦给定,就在工商机关设定了登记,如果在合作过程中,产生问题,出钱给干股的势必会心理失衡,影响企业发展。所以不要轻易的许诺干股,一定是打算长期合作,为创业真正出力,愿意承担一定的创业风险,并和企业长期绑定的人。而且最好通过给予期股或者期权的方式,分期兑现,对其设定一定经营业绩目标和服务年限限制。而且在提前退出时要有回购机制。

四、没有提前制定合理的股份退出机制

创业者往往针对外部股东或者员工制定了股份的进入机制却忽略了退出机制。当一个公司在新增加股东时在价格方面比较容易达成共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维持原有的股份结构不变,但是如果外部股东想要撤资套现或者持股员工打算离开公司时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双方极其容易在股权的价格上产生分歧,发生股权纠纷甚至引发诉讼。所以,股份的进入机制同时一定要伴有相应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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