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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创业企业股权架构设计分析如下,供创始人做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或投资人判断投资项目时参考:
1、创业团队是否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但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他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
“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并不为过。投资人在选择投资项目时也会优先考虑一家企业是否有好的股权架构设计。
2、创业合伙人是否有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20万,持有公司20%股权。干了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1)《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3)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4)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对于类似情形,我们通常建议一定要在创业初期就将退出机制明确规定好。
3、是否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股权?
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没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企业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4、是否给未来管理团队与员工预留了一定比例的股权?
创业就像接力赛,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得持续招募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创业团队最初分配股权时,应该有意识的预留一部分股权放入股权池,为持续招募人才开放通道。
5、创业团队是否有跟配偶就创业股权进行钱权分离的协议?
全职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团队,是创业合伙人。容易被忽视的是,创业合伙人的配偶,其实是背后最大的隐形创业合伙人。关于配偶股权,很重要。中国的离婚率逐年有上升趋势,创业者群体的离婚率可能还高于平均水平。
根据法律,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创业者离婚的直接结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为了既保障公司股权与团队的稳定性,又兼顾配偶合理的经济利益,稳固创业者后方的和谐家庭关系,我们建议一方面,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另一方面,创业者同意与配偶分享股权变现利益,做到钱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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