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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我在盈科精英智博学习财税法内容,坚持学法,就会胜利!(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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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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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公司买了一台电脑办公使用,对应进项已经抵扣,半年后,这个电脑又用于非应税项目了,那么这个电脑的进项税用不用再转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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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篇】


我公司买了一台电脑办公使用,对应进项已经抵扣,半年后,这个电脑又用于非应税项目了,那么这个电脑的进项税用不用再转出来呢?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根据上述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需作进项转出,按上述公式计算转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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