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留影,法亦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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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劳动法
168、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积极意义?
第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混改步伐。对国有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实行企业高管、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核心人员直接持股或以某种方式间接持股,形成国有股、非国有股、员工持股的“三足鼎立”之势,能够促进产权结果多元化,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二,有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企业运行效率。第三,通过股权的激励,能够增强员工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不断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第四,通过实施员工持股,形成互相制衡、利益分享、分享共担机制,发挥各方的优势,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能够挖掘企业内部成长的原动力,提高骨干员工的凝聚力,将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经营效率,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第五,作为中央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有益补充,可以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市场化,对其实施更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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