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作出减资决议
公司减资应由董事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拟定减资方案,并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国有独资公司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备查阅查验。
(3)通知债权人并对外公告
公司应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务清偿或担保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减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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