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留影,法亦有情
盈
今日合同法
139、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能否将自己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其与第三人的责任分配如何?
答: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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