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留影,法亦有情
盈
今日合同法
171、有偿的保管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期限怎么办?
答:《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邓妍律师 联系电话/微信:18020098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