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留影,法亦有情
盈
今日合同法
162、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没有约定的怎么办?
答: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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