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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公司法|股东可以以查阅或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为由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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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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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坚持学法,就会胜利!盈科英智博团队的律师们与您分享最有价值的法律知识,今日(2020-5-11)



【公司法篇】
Q:

股东可以以查阅或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为由提起诉讼吗?


A:答: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邓妍律师

联系电话/微信:13032223385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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