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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公司法|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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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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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坚持学法,就会胜利!盈科英智博团队的律师们与您分享最有价值的法律知识,今日(2020-6-24)

【公司法篇】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吗?

答: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邓妍律师 联系电话/微信:1303222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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