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能解除?
不能经济性裁员?
......
事实真是如此吗?
为澄清公众的疑惑和误读
就相关问题
为大家答疑解惑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答案是肯定的!无论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等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解读:
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裁减包括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人员,但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劳动者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等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一方面用人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者也要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成“免死金牌”。
邓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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