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202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1年度工资福利调整等有关问题通知。
根据人社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324元,月平均工资为6777元。2021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6777元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往年回顾:近三年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月工资,从2018年到2020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月工资,具体为:
2018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452元,月平均工资为5871元。
2019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876元,月平均工资为6323元。
2020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324元,月平均工资为6777元。
与平均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如何调整?从何时执行?后附2021年相关福利待遇表
答:2021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6777元计算。202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后,按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同步调整的职工有关保险福利待遇、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等仍按历年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文作者:邓妍律师、谈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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