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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培育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本年度跨境电商出口名牌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助力自主品牌开拓国际知名度、打开市场影响力。
(一)新增品牌。每个申报企业三年内可申报同商品类别项下1个新增品牌。如申报多个品牌,需分别提供对应品牌申报材料,对出口额、专利、商标注册等指标进行拆分。
(二)复核品牌。经培育的品牌每三年到期复核,到期复核品牌应与被培育品牌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将视为新增品牌。如在复核品牌基础上申报新增品牌,需分别提供对应品牌申报材料,对出口额、专利、商标注册等指标进行拆分。
(一)品牌在境内的实控企业主体(以下简称“企业”)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三年以上。
(二)企业上年度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三)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
(四)申报商标在主要出口国市场均已注册,商标所有人应与申报企业一致。
(五)货代企业、物流企业原则上不可申报。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按7个评审指标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市场销售情况50分,全球化经营水平8分,科技创新能力6分,国际通行认证6分,品牌建设10分,消费者认可度10分,相关荣誉10分。
1.“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申报表(附件3);
2.申报品牌项下商品上年度出口情况统计表(附件4);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境内外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注册商标证书,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6. 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
7. 申报品牌在平台同类目中的排名情况、独立站销售情况及同类排名情况佐证材料(以权威第三方资料或其他可信渠道为准),在各国家(站点)销售证明;
8. 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社会责任标准、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9. 设立海外经营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10. 上年度申报品牌在境外进行推广的合同协议及视频截图、宣传图片、网站地址等证明材料;
11. 参加跨境电商交易展会,以及被省商务厅列入2024年目录的商务展会证明材料;
12. 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相关荣誉的证明或佐证材料。
关于培育标准、材料细节、流程步骤等具体内容,可直接咨询各区县(市)商务局,获取一对一指导,让申报更高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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