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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标小课堂┃《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问答篇(五)

团标小课堂┃《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问答篇(五)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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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 问答篇(五)


《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

   问答篇(五) 


"安居乐业"cp给大家拜个晚年啦~愿大家虎年乐淘淘,事业创新高!


祝大家虎年大吉,虎气冲天!身体健康如虎!咱们的第五期团体标准答题小竞赛又如约而至啦~


今天小安、小乐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下《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第六章的主要内容。



标准第六章为房屋租赁服务标准,分为五个小版块,主要内容包括:6.1房源管理;6.2看房洽谈;6.3签订合同;6.4协助租金支付;6.5协助房屋交接。

01

房源管理

关于房源管理,需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核验房屋产权与出租人的身份信息,确认出租人的出租资格,并询问和记录出租房屋的坐落、户型、建筑面积、朝向、押金如何收取、价格、付款方式等信息,及时签订委托出租合同。

第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获得委托人同意,取得房屋钥匙的,应当对房屋相关状况、设施进行查验,并在后续开展业务过程中做好以下几点:a)每次带看完毕后检查门窗水电燃气的关闭情况,做好基本安全工作;b)在异常天气情况下,主动上门巡检做好基本安全确认;c)若在房屋带看及巡检过程中发现房屋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委托人处理。

第三、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房源报备,发布出租房源信息。

02

看房洽谈

看房洽谈是房屋租赁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第一、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告知租赁双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应向租赁双方介绍和解释房屋租赁流程、佣金的收费标准,应告知租赁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提示风险。

第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在接受委托时,应告知出租方下列房屋不得出租:a)属于违法建筑的;b)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c)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d)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承租方确认租房意向和委托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与承租方签订委托求租合同。

03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时,应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出租房屋为多人共有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有委托行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要求受托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核对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并留存房地产权属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存档期不少于5年。

第三、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向租赁双方详细解释租赁合同条款的内容,并核对交易金额等信息,无异议后交予双方签字。负责经办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

第四、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提醒承租方主动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并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04

协助租金支付&房屋交接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协助租金支付及房屋交接,应提醒租赁双方清点房屋内物品,协助租赁双方交接,签订房屋交接书。因此,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人、承租人及从业人员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才能使从看房洽谈、签订合同到协助办理房屋交接等一系列流程得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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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第六章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下课!


上一期的答题竞赛,最终花落谁家呢?由小安来为大家揭晓~



让我们恭喜以上十位获奖的小伙伴。那么,心动不如行动,大家一起来扫码答题吧!


答题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2022年2月21日,有奖竞答哦~





电话:0571-87922212

工作时间:

夏令:9:00-12:00,14:00-17:30

冬令:9:00-12:00,13:30-17:00

协会官网:www.hzzjxh.com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18号嘉德广场1007室




撰稿|童逸群

编辑|於婧

发布|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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