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近期有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涉嫌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房屋买卖交易中的“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性质恶劣、法律风险大,自觉抵制阴阳合同,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有利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杭房中协倡议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坚决抵制 “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勿因一己私利,协助他人签订“阴阳合同”或以其他方式牟取差价,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以诚信为基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切实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行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如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协助他人签订“阴阳合同”或以其他方式牟取差价等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及协会报告,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将对违法违规机构及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协会即依据《杭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惩戒与激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其列入行业惩戒名单。
举报电话:0571-87922210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