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你们好!
2025年已近尾声,为配合年终对账、结账工作安排,给大家预留时间及时整理单据和报销,以及供应商发票的跟催工作,财务部对12月底发票报销节点要求如下:
一、对于开票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前的报销单据安排如下:
1、开票日期在2025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的发票,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销。包括:
①纸质单据邮寄至财务部费用会计处;
②GR系统报销流程提交审批,依照信息系统要求进行填报各报销事项。
2、开票日期在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的单据,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报销流程。若无法及时开票邮寄的,处理方法如下:
①GR系统报销流程提交审批,依照信息系统要求进行填报各报销事项;
②各部门集中安排一人作为报销责任人,统一收集相关报销单据信息;填写《报销费用明细表》(见附件)并于12月31日下午16:00前提交OA流程至财务费用会计;
③纸质单据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邮寄财务部费用会计处。
3、开票日期在2026年,但费用属于2025年的,需做费用计提处理。处理方法如下:
①各部门集中安排一人作为报销责任人,统一收集相关报销单据信息,并于12月31日下午16:00前提交OA流程至财务费用会计; OA流程中请上传单据照片及填写《报销费用明细表》(见附件,注明计提2024年XX费用);
②发票及纸质单据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邮寄财务部费用会计处。
注:
计提在《报销费用明细表》中的费用包含:
①本人或代他人报销的差旅及招待费
②快递费、运杂费
③年底职工福利费、年底客户礼品费用
④水电费、物业费、房租、固定电话费、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
⑤对公支付的营销费用
⑥其他属于2025年费用
另:2024年未计提费用,开票日期在2025年的发票不得在2026年报销!
财务部
2025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