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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针对从事可追溯商品零售业务的零售商,相关要求已发生变化。

自7月1日起,针对从事可追溯商品零售业务的零售商,相关要求已发生变化。 每日俄罗斯在线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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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2021年7月1日起,随着追溯系统退出测试阶段,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及其他外国进口并向俄罗斯销售可追溯商品的零售商在运营中发生了变更。

自2021年7月1日起,随着可追溯系统结束测试阶段,从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及其他国家向俄罗斯进口并销售可追溯商品的零售商,其业务操作迎来重大调整。

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商品交易报告、获取商品批次注册编号(RNPT),即使面向个人消费者也须开具包含新字段信息的发票。最为关键的是,交易双方必须全面转向电子文档管理(EDO)。

纳入可追溯类别的商品包括:

  • 家用冰箱和冷冻柜、其他制冷及冷冻设备、热泵;
  • 带叉式夹持装置的叉车、铁路车站搬运车辆及牵引车;
  • 推土机、平地机、自行式整平机、夯实机、压路机、单铲斗装载机、挖掘机;
  • 家用及工业用洗衣机;
  • 自动数据处理系统显示器与投影仪、电视机、不含内置电视接收设备的显示投影设备;
  • 工业用途运输工具;
  • 婴儿推车;
  • 儿童安全座椅。

此举是国家加强监管的重要措施,旨在追踪商品从生产商到最终购买者的流向,以应对灰色进口和非法流通问题。可追溯性涵盖从EAEU成员国及其他国家的进口情形,监控核心在于所有权转移而非商品物理移动。

与商品标识(标记)不同,可追溯性并非针对单件商品追踪,而是对整批商品进行统一跟踪。该机制通过文件流转实现,为此引入了新表格格式,补充了常规登记簿字段信息,并修改了增值税申报表。可追溯商品无需粘贴唯一代码,其身份识别依赖批次代码及相关文件。

虽然商品标识需额外设备打印和读取代码,但记录可追溯进口商品无需此类硬件。然而,为向联邦税务局(FNS)申报进口情况及提交交易报告,建立完善的电子文档管理体系已成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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