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1年7月1日起,随着可追溯系统结束测试阶段,从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及其他国家向俄罗斯进口并销售可追溯商品的零售商,其业务操作迎来重大调整。
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商品交易报告、获取商品批次注册编号(RNPT),即使面向个人消费者也须开具包含新字段信息的发票。最为关键的是,交易双方必须全面转向电子文档管理(EDO)。
纳入可追溯类别的商品包括:
- 家用冰箱和冷冻柜、其他制冷及冷冻设备、热泵;
- 带叉式夹持装置的叉车、铁路车站搬运车辆及牵引车;
- 推土机、平地机、自行式整平机、夯实机、压路机、单铲斗装载机、挖掘机;
- 家用及工业用洗衣机;
- 自动数据处理系统显示器与投影仪、电视机、不含内置电视接收设备的显示投影设备;
- 工业用途运输工具;
- 婴儿推车;
- 儿童安全座椅。
此举是国家加强监管的重要措施,旨在追踪商品从生产商到最终购买者的流向,以应对灰色进口和非法流通问题。可追溯性涵盖从EAEU成员国及其他国家的进口情形,监控核心在于所有权转移而非商品物理移动。
与商品标识(标记)不同,可追溯性并非针对单件商品追踪,而是对整批商品进行统一跟踪。该机制通过文件流转实现,为此引入了新表格格式,补充了常规登记簿字段信息,并修改了增值税申报表。可追溯商品无需粘贴唯一代码,其身份识别依赖批次代码及相关文件。
虽然商品标识需额外设备打印和读取代码,但记录可追溯进口商品无需此类硬件。然而,为向联邦税务局(FNS)申报进口情况及提交交易报告,建立完善的电子文档管理体系已成为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