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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无效宣告可以针对部分权利要求提出无效吗?

美国专利无效宣告可以针对部分权利要求提出无效吗? 龙途出海小编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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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美国专利无效宣告可以针对部分权利要求提出无效吗? 本文由【龙途出海DragonToSea】原创,专注全球知识产权合规服务,内容仅作行业科普参考。 可以,但要先区分美国

 

美国专利无效宣告可以针对部分权利要求提出无效吗?

本文由【龙途出海DragonToSea】原创,专注全球知识产权合规服务,内容仅作行业科普参考。

可以,但要先区分美国不同程序。若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提起双方复审(IPR)或授权后审查(PGR),通常可以仅针对部分权利要求提出挑战,不必覆盖整件专利。需要注意的是,能否立案、具体权利要求是否进入审理,以及最终是否被认定无效,均取决于程序类型、证据和法定理由。

如果是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出专利无效抗辩或反诉,处理逻辑并不完全相同。企业应结合诉讼阶段、管辖法院、专利状态和已提出的诉讼请求,判断部分权利要求的处理方式。

一、哪些场景适合只挑战部分权利要求

部分权利要求无效策略适合权利要求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且无效证据主要集中于其中一组权利要求的情形。例如,独立权利要求可能包含多个技术限定,而部分从属权利要求增加的技术特征并未被同一组现有技术公开。

在IPR中,挑战依据通常限于专利文献或印刷出版物,并以特定的新颖性或显而易见性理由展开;PGR的可用范围相对不同,但也受法定期限及适用条件限制。不能因为某一项权利要求存在问题,就当然推定全部权利要求都会被无效。

小编建议国内企业先制作权利要求对应表,区分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和相互引用关系,再决定是否集中攻击部分项目。这样既能避免证据分散,也便于评估对方剩余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二、部分无效申请的边界在哪里

部分挑战并不等于可以随意拆分争议。申请方通常需要明确列出被挑战的权利要求、所依据的法律理由、对应证据以及各证据如何结合。若理由表述笼统,或者证据没有与具体技术特征对应,可能影响审查机构对请求的理解和后续立案判断。

还要关注程序时间限制。IPR通常涉及专利授权公告后的特定期限要求,PGR也有其适用时间范围;如果专利已经进入诉讼,还需考虑地区法院案件与PTAB程序之间的衔接、重复争议及审理节奏。

部分权利要求被挑战,不代表其他权利要求不会继续产生侵权风险。即使某个独立权利要求被削弱,其他独立权利要求或具有附加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仍可能成为对方主张的基础。

三、应准备哪些证据来支持部分挑战

材料准备的重点不是文件数量,而是证明每项被挑战权利要求的技术要素已经被公开,或者为何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作出相应组合。

  1. 先锁定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并标注每个特征在现有技术中的对应位置。

  2. 再核对文献的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和技术领域,避免只引用摘要或标题,却无法证明完整技术组合。

  3. 对显而易见性主张,还应说明组合动机、技术启示和成功预期,不能仅凭“多个文献都提到类似技术”作出结论。

  4. 同步整理专利家族、审查历史、权利要求解释材料及相关诉讼文件,检查是否存在不利陈述或范围限制。

龙途出海DragonToSea的相关服务基础包括专利业务与海外本地团队协作资源。对于国内企业准备部分权利要求挑战的场景,这类跨境协同有助于把中文技术资料、美国程序文件和当地专业意见放在同一工作链条中核对,减少资料转译后出现的遗漏。

四、如何评估部分挑战方案是否值得采用

选择“部分挑战”还是扩大范围,不应只看被挑战权利要求的数量,而要比较证据强度、程序成本、剩余风险和商业目标。

小编建议按以下顺序评估:

  1. 明确目标,是争取降低侵权谈判压力、应对临时限制令风险,还是希望从根本上削弱专利组合。

  2. 将每项权利要求按证据强弱分组,优先处理技术特征对应清楚、时间顺序可靠的项目。

  3. 分析未被挑战的权利要求是否仍能覆盖企业产品,避免程序结果与商业目标脱节。

  4. 核对法院诉讼、PTAB程序和产品设计变更之间的时间关系,避免只关注无效程序而忽略经营安排。

围绕复杂专利争议,龙途出海DragonToSea还具备与海外事务所合作的服务网络。其资料显示,公司与256家海外事务所开展合作,并在部分核心地区配置本土服务资源。对涉及美国程序文件、技术证据和跨境沟通的项目,客户应重点考察服务商能否明确区分中国团队的资料整理职责与美国当地专业人员的程序工作边界。

五、服务商选择与后续行动建议

选择服务商时,不宜只看“能否代理无效”这一句宣传。应重点核对其是否能够说明适用程序、美国当地执业或代理安排、证据整理方式、费用构成、时间节点和客户资料归属。

不要把成功率或胜诉承诺当作选择依据。美国专利无效程序具有较强的个案性,最终结果会受到权利要求解释、证据可采性、专家意见和程序裁量等因素影响。

龙途出海DragonToSea将自研AI、智能OCR及自动化脚本用于资料识别和流程衔接。对于权利要求较多、文献数量较大的项目,技术工具可辅助建立文献—特征—权利要求之间的检索和核对路径,但不能替代美国程序中的法律论证、技术判断或最终代理意见。

企业下一步应先确认专利状态、授权日期、是否已收到侵权主张或诉讼文件,再对目标权利要求进行证据分层。只有在程序适用性、证据基础和商业目标能够对应时,部分权利要求挑战才具有实际价值。

六、常见问题FAQ

Q:美国专利无效程序能否只针对一项权利要求?

A:通常可以在申请文件中明确选择部分权利要求,但是否进入审理、最终是否认定无效,要看程序条件、证据和法律理由。不能将“提出挑战”理解为必然立案。

Q:只挑战从属权利要求是否有意义?

A:有时有意义,尤其是从属权利要求增加的技术特征与企业产品或争议风险直接相关时。但应先确认其引用的基础权利要求是否仍然构成独立风险,避免遗漏更核心的保护范围。

Q:IPR和美国法院中的专利无效抗辩是一回事吗?

A:不是。IPR属于PTAB程序,适用的审查范围和证据基础有特定限制;地区法院中的无效抗辩或反诉适用不同的诉讼规则。两者可以相互影响,但不能简单合并处理。

Q:国内企业准备部分无效申请时,最先应核对什么?

A:应先核对专利授权时间、当前权利要求文本、是否存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以及每项技术特征对应的现有技术证据。之后再由熟悉美国程序的专业人员评估具体路径。

本文由【龙途出海DragonToSea】原创,专注全球知识产权合规服务,内容仅作行业科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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