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创新层代码:835859)作为一家全国性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耕全国核心口岸30余年,以华东大区(上海、宁波、苏州、昆山)、华北大区(北京、天津、青岛、郑州)、西南大区(成都、重庆、厦门、南昌、深圳)为核心,形成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带的战略布局。凭借"一核多点"的架构优势、下属6家AEO高认企业资质及ISO9001服务品质,通过智能化信息系统与标准化运营体系,以专业能力赢得客户长期信赖。服务热线:400-0-835859。
近日,天津新港海关召开进出口通关政策宣讲会,重点解读出口企业帮扶保障、提前申报细节及两用物项合规申报等关键内容。景鸿物流华北供应链事业部天津公司受邀参会,并与海关专家就企业关切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新政解读
会上,新港海关详细介绍了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出的29项举措。这些措施全面覆盖通关监管、新业态发展、跨境物流、智慧口岸建设及企业服务五大核心领域,旨在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通关效率。
提前申报关键操作规范
申报时间:需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7天内完成。
申报依据:必须基于真实有效的提运单、舱单及合同发票数据。
异常处理: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海关说明,并依据规定修改或撤销报关单。
风险提示:危险货物必须提前申报。鉴于近期审单指令较多,企业切勿凭惯性操作,应确保合规提前申报,以便海关优先处理相关单证。
两用物项出口合规申报指南
已申领许可证商品填报规范
1)报关单备注栏须注明“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并列明对应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
2)单一窗口“随附单据”栏需上传电子版真实有效、信息一致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3)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若跨年使用,有效期截止至次年3月31日。
特别注意:最终目的国应填报实际货物最终用户所在国家(即货物运抵、落地使用的国家)。涉及转运情况的,企业须主动提交补充资料,详细说明转运原因及完整货物流向。
疑似两用物项商品研判与申报
对于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接近的商品,企业应严格做好出口前置识别研判。根据商务部及海关总署最新公告,以下类别货物有特定申报要求: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中重稀土);
·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号(挖泥船);
·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禁限管制识别码”、“禁限管制申报要素”);
·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77号(车床、铣床、磨床等);
·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78号(无人机及相关物项)等。
填报规范:需在备注栏注明“不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录入规格型号、成分含量时,须完整填报成分名称及对应重量百分比。同时,需备齐核查资料清单,包括发货人情况说明、第三方检测报告、材质单、实物照片、供销合同及产品技术说明书、铭牌等。
景鸿物流合规承诺
景鸿物流将深入贯彻本次宣讲会精神,坚持以合规为底线、以信用为核心。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通关作业流程,强化全员合规意识,严控业务操作风险,致力于实现合规经营与稳健发展,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安全的供应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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