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技术要求》(HJ1480-2026),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等法规制定,统一了视频监控的建设规范、设备性能、安装点位及运维要求,开启“监测数据+视频留痕”双重管控新模式。
新标准旨在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杜绝数据造假与操作不规范。适用范围覆盖所有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含重点及简化管理企业)。实施窗口期临近,各企业需立即自查整改,规避合规风险。
一、全面摸排,锁定合规监控点位
对照HJ1480-2026要求,企业应依据排污许可证清单,梳理关键区域,确保“应建尽建、无盲区”。重点覆盖三大核心区域:
1. 废水、废气主要排放口采样点位及专属采样平台,完整记录采样全过程;
2. 自动监测站房内部及出入口,全覆盖设备运行、校准运维及人员进出场景;
3. 监测设备运维、校准、标样核查及手工采样等高频操作区域。
监控画面需清晰、可追溯,严禁遮挡、偏移或模糊。新建、改扩建项目需严格执行视频监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原则。
二、对标新规,开展系统自查
传统安防摄像头往往无法满足HJ1480-2026硬性指标。企业需立即开展全方位自查,建立台账,重点核对以下内容:
1. 防篡改与存储能力:设备需具备无视频及日志删除功能,全程自动留存画面与操作日志,视频存储时长不少于1年,且可随时调阅。
2. 智能告警功能:系统需具备镜头遮挡、断网、信号丢失、异常闯入等场景的自动识别与告警功能,并留存处置轨迹。
3. 画面质量与安装:摄像头安装牢固,角度合理,无松动偏移,画面清晰,能完整捕捉人员操作与设备状态。
4. 联网传输合规性:遵循GB/T 28181-2022标准协议,稳定对接属地监管平台,保障数据实时上传,落实网络安全防护。
自查后分类处置:达标设备建立常态化台账;功能缺失制定升级方案;老旧设备立即更换,明确责任人与时限,闭环整改。
三、倒排工期,推进改造与联网
距10月1日实施仅剩短期窗口期,企业需摒弃拖延心态,倒排工期。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需优先完成自动监测站房、主次排放口点位的升级改造与联网调试;简化管理单位需同步梳理点位,按期完成合规改造。
设备选型需严格核验参数,确保匹配HJ1480-2026条款。提前对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确认联网参数,开展联调测试,及时解决协议不兼容等问题,杜绝新规实施后仍未联网的情况。
四、健全制度,规范运维管控
硬件达标仅是基础,常态化合规运维是监管核心。企业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 落实专人专岗,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定期核查镜头、设备、网络及存储情况,归档巡检记录。
2. 规范变更流程,摄像头移位、拆除、停运等操作需提前备案,记录原因及恢复情况。检修期间需采取临时录像措施,严禁无故关停。
3. 建立异常处置闭环机制,对遮挡、断网、故障等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处置并全程记录。
4. 厘清第三方运维责任,排污单位为合规第一责任人。需将HJ1480-2026要求纳入外包合同,严禁运维人员违规操作。
五、完善台账,做好迎检准备
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核查重点检查视频建设、联网及台账。企业需提前梳理归档全套合规资料:
重点留存资料包括:监控点位清单、设备台账、自查报告、升级改造方案、施工验收资料、日常巡检及维修记录、告警处置台账、设备变更记录等。同时,将视频监控管理纳入自行监测方案,与HJ212-2025规范协同,实现一体化合规管控。
六、规避误区,防范合规风险
结合行业现状,需重点规避以下认知误区:
1. 简化管理企业并非无需建设,核心监测点位同样需落实建设、联网及运维要求。
2. 普通安防摄像头不具备防篡改、智能告警及标准联网功能,无法替代专用监测视频监控设备。
3. 运维外包不免除企业主体责任,需全程监督第三方合规操作。
4. 杜绝“到期再整改”心态,新规实施后未合规企业将面临标记、核查、整改及行政处罚等风险。
结语
HJ1480-2026的实施标志着自行监测监管迈入“数据真实+过程可溯”的新时代。对企业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规范管理的契机。企业应抢抓窗口期,主动对标,完成点位梳理、设备升级、联网联调及制度完善,从源头保障合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稿件来源:生态环境科普365
2026.9.29
主主编:陈玉琴
审主核:钱钱军
编主辑:王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