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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包装被照着做,卖了1400万,判赔100万
最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这起案子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定一家公司因为仿冒“清风”纸巾的包装、装潢,被判赔偿100万元。
很多人有个误解:只要不印别人的商标,就不算侵权。这个案子里,被告公司很可能也是这么想的——它没有直接用“清风”两个字,但把包装做得和“清风原木纯品”很像。
01
这案子告的不是商标,是“包装装潢”
法院认定的,不是商标侵权,而是“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属于不正当竞争。
用大白话说:商标管的是名字和logo,包装装潢管的是“整包纸的样子”。当一款包装已经让消费者“认脸”——原木纯品那款绿白配色、木纹图案的包装,在货架上辨识度很高——别人照着做,消费者一不留神就拿错,这就是搭品牌的便车、蹭品牌的商誉。
02
卖了1400多万,为什么只判赔100万?
这案子最扎眼的一个数字是:已查明的销售金额高达1400多万元。于是有人会问:卖了一千多万,怎么才赔100万?
因为赔偿不是按销售额全额赔。法院看的是侵权获利、权利人损失,再综合考虑包装的知名度、侵权规模、主观故意,以及权利人维权花的合理费用。一审酌情支持100万元,二审认为“并无不当”,直接维持。
换句话说,100万是法院算出来的“该赔的钱”,不是把销售额没收。但对中小商家来说,这个量级已经是相当重的代价——而且别忘了,这是纸品,单价低、走量,能卖到1400万,说明网店铺货的规模不小。
03
对卖家和消费者,各提个醒
对卖家:别以为“不印商标就没事”。包装、装潢、商品名称只要“有一定影响”,照抄一样被告。这个案子里,被告公司通过多个网店大规模销售,是法院认定侵权情节严重的重要一环。
对消费者:买纸巾这类日用品,别只看牌子,多看一眼包装细节。仿冒包装通常会在配色、字体、压纹、材质这些小地方露出破绽;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更要留心。
最后总结
品牌打假这些年越打越细,从商标打到了包装装潢。对正经做生意的人来说,道理始终只有一条:包装是品牌的“脸”,也是法律划的线。抄得越像,风险越大——这不是运气问题,是边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