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文字内容,视频内容可前往抖音、B站、视频号、小红书搜索“合规王老板”。
第一种偷税行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第二种偷税行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
虚开普票,是为了增加所得税的扣除,属于所得税偷税; -
虚开专票,是为了增加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和所得税的扣除,属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双重偷税。
-
《行政处罚法》第29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处罚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款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第十三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处罚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第三种偷税行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本身是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比如企业、公司),因为税务登记就视为通知,你只要某笔业务不进行纳税申报,直接构成《税收征管法》第63条“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类型的偷税。 -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是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比如身份证自然人),你某笔业务不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发现后,他要先通知你申报,如果经通知后你还不拒不申报才会构成《税收征管法》第63条“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类型的偷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