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榕城海关发布关于福州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违规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榕关缉违字〔2026〕84号),涉及跨境电商账册较大规模的数量短少、且当事人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相关案情。本文从跨境电商账册管理的角度进行解读,供参考。
一、案件回顾:705项商品、6938件短少
2025年11月21日,榕城海关对福州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的7本海关电子账册项下进口保税跨境电商商品进行稽查。稽查结果发现:7本账册中有6本账册共有705项商品实际库存少于海关电子账册数量,短少数量共计6938件。经海关计核,短少商品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690936.69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87339.55元,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878276.24元。
面对海关稽查,当事人对短少的保税跨境电商商品“无法提供正当理由”。这一表述是本案定性中最关键的一句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二项,经营海关监管货物数量短少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最终,海关认定当事人具有“配合查处、认错认罚”的从轻情节,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44000元。
罚款金额固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数字,但一个更值得每一家跨境电商保税仓经营者追问的问题是:6938件商品、705项商品的短少,是怎么发生的?又为什么直到海关稽查时,企业才发现自己无法解释这些差异?
二、705项商品的短少,几乎不可能是短期内形成的
简单推演一下。705项商品、6938件短少,平均每项商品的短少数量约为10件。跨境电商保税仓的一个典型特征是SKU极度分散——一个中等规模的保税仓,常备SKU可能达到数千甚至上万个。705项商品同时出现短少,意味着短少并非集中于少数几个爆款商品,而是分散在一个相当宽泛的商品矩阵中。
如果短少是偶发性的操作失误——比如某天发货时多扫了几件、某个退货包裹忘记入账——那么短少应当集中在少数几个时间点、少数几项商品上。但705项商品的分散度,指向的是一个更令人担忧的判断:这些短少不是“一次性”,而是“持续性”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一次微小的账实偏差积累在一起,最终在海关稽查时呈现为一个庞大的总量,且已很难找到原因。
以上问题也正是本案企业面临的困境。当海关稽查人员问“这6938件商品是什么时候少的”,企业已经无法回答。如果企业将核销周期设置为默认的最长1年,差异就有12个月的累积空间。12个月之后,查10个月前某一天发错的那一票货就变成难度很大的事情。
三、核销周期:企业手中一把从未被认真使用的“制度工具”
海关总署2024年第174号公告第二条明确规定:“海关按照核销周期对保税物流账册进行核销管理,核销周期可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年。”官方政策解读进一步指出:“企业可以将仓储货物盘点工作计划与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周期设置合理结合起来,以提升核销工作效率。”
17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了核销结果的四种处置方式,其中与企业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两种情形值得特别关注:实际库存量少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且企业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对短缺部分,企业只需“办理后续补税手续”;而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才“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这两条规则的并置,揭示了一个关键的制度逻辑:短少本身不是问题,“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才是问题。而“正当理由”的举证难度,与差异产生的时间距离成反比——差异产生的时间越近,证据越容易获取,原因越容易排查,举证越有力。核销周期的长短,直接决定了企业面对差异时的举证能力。
这就是核销周期设定权的真正含义:它不仅是一项行政便利,更是一项合规风险管理工具。
174号公告还赋予企业一项关键的主动权利:“企业通过自行盘库等方式发现保税货物实际库存盈余或短缺的,应当排查原因,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这意味着,企业拥有在正式核销前主动发现差异、排查原因、向海关报告的制度空间。
四、核销节奏如何与主动披露制度形成合力
海关总署2025年第194号公告规定,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予行政处罚;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主动披露,漏缴税款占应缴税款比例30%以下或者漏缴税款在100万元以下的,同样不予行政处罚。本案漏缴税款187339.55元,远低于100万元门槛。
将核销周期与主动披露制度配合使用,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合规风险化解路径:短核销周期(比如3个月)→ 期末盘库发现差异 → 排查原因、收集证据 → 对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差异,在核销报核前启动主动披露 → 争取免罚。这条路径的每一个环节都依赖核销周期足够短,差异及其原因才能在一年内被发现,才能落入194号公告“不予处罚”的窗口期。
五、应对建议
1.主动将核销周期设定为3至6个月,内部“预核销”周期甚至可以设定为1个月,而非默认的1年。
2.建立“差异—证据”实时归档制度。
3.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包含账册核销在内的关务管理,如人才不足,聘请专业关务咨询公司提供支持。
4.将主动披露嵌入核销节奏,作为“风控工具”使用。
认真对待核销周期,就是认真对待企业的合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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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广东易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化关务顾问,曾任广东南方海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海关金关二期开发单位、国内几大主要口岸的海关监管系统开发运维单位)市场负责人,熟悉海关数字化监管体系/法律法规、进出口业务流程,致力于研究进出口关务合规及数字化解决方案(促进合规、快速通关、规避风险、提高效率)并以此促进企业经营发展(降低关务成本、优化供应链、助力市场拓展)。已为多家进出口企业通过关务合规和数字化解决业务发展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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