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申报对象
电商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包括第三方电商平台、自营电商平台以及自营和第三方混合经营平台,涵盖新型综合平台、商品交易平台、服务交易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农村电商平台、行业垂直交易平台、社交电商平台、专业市场O2O融合电商等类型和领域。单纯的线下园区,第三方平台上的产业带、特色馆等不作为电商平台。
二
申报要求

请各地紧密结合数字生活新服务工作,在2019年平台企业名单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摸底调研,审查梳理工作。对本地区电商平台企业进行广泛排摸梳理,按照梯度培育要求,建立市级电商平台企业库,有条件的市可结合实际认定一批市级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电商平台作为省级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推荐候选,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于2月26日前将报送我厅。我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审核研究,并经省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2021-2022年度省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名单。

三
申报材料
下载电子版扫下面二维码

纸质版:表格盖章后于2021年2月25日前交于鄞州商务大厦一楼会员之家(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
电子版:发送邮箱843881023@qq.com(截止日期:2021年2月25日)。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298264
联系地址:鄞州商务大厦一楼会员之家(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