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很得到业内同事认可的观点是:
律师讲综合能力。综合能力,我们认为即是泛化的“语言能力”,除了中西的法律专业知识、金融等关联学科知识、甚至包括参加团建文娱的素质。
语言能力同时也是双向的,很多时候“听”比说重要,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律师,语言能力需求的侧重不同:
刚毕业求职的法学院毕业生,需要听懂意向律所的招人诉求,比如“同济、交大等自动控制专业本科+交大复旦等法律专业研二或研三优先”,那么其实里面包括很多弦外之音:岗位是IP相关、留用需求迫切、律所坐标上海、有校友情结。在听到这些信息之后,除了据此修改简历、进行相应知识的临时补充外,其实也需要同学考虑自己是不是有“说”的诉求,如果只是想要在这个律所体验几个月,又比如同样的机会成本,你对国际仲裁业务更感兴趣,那这个岗位其实并不适合。
律所的长期实习生或者初年级律师需要听懂资深律师的任务要求,才能在DDL前交出大体上可用的成果。交付的产出是否可用,则是“说”的能力体现了,论证的结构、参考的论据、观点的可靠性、形式上有没有马虎粗心的错误,这些都决定了你能不能说服自己的上级。
再进一步的来说,资深律师、乃至顾问和合伙人,需要用法律语言说服金融办、税务局、发审委员会、法院、仲裁庭等权威机构,而用简短的商业人际沟通说服自己的客户。在听的方面,很多时候我都会发现资深的HR、律师,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出候选人的技能资质、内驱力、性格,也能找出文本中的错漏和亮点。
一个人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业内顶尖,比如一个擅长马拉松的律师大概率没拿过奥运会金牌,比如Top1%专利律师的文字功夫逊于Top1%争议解决律师。专精一门语言,通晓其他语言,是一种可行的策略。
还有时候,书面和口头以外,还有更重要的无声的语言:
最简单的例子,对于圈外的家人朋友来说,你是不是一个好律师,他们一般只看你读的什么学校、年收入多少,在给什么名人或者大企业服务。很多时候甚至不了解律所品牌和一些资质牌照的含金量。
就像书面和口头的语言其实是通过经历去积累的阅历,无声的语言能力往往也来之不易:
当一个在国内读到法律研究生的律师在国际仲裁庭和美国律师交锋,当一个非黄种人用地道的普通话开玩笑,当你的同事有明星一样的颜值和健美运动员一样的身材...这些都具有远胜千言万语的说服力,都仰赖天资或努力。
又或者律师有独特的经历,曾在三甲医院做到主治医师、做过投行banker、回国前已在华尔街律所晋升合伙人、与一众大佬常年组团登乞力马扎罗山或珠穆朗玛峰...
又或者一诺千金:“了解中华文化,竭诚为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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