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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功能主义的展现:企业“实际控制人”报备制度,走遍英国Law③

英国法律功能主义的展现:企业“实际控制人”报备制度,走遍英国Law③ 法学生 AI 生产力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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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英国法律的功能主义视角,以实操经验和务实功利为要旨设计法律机制。举个例子:假设现状有个新的制度,要求公司每年

英国法律的功能主义视角,以实操经验和务实功利为要旨设计法律机制。

举个例子:

假设现状有个新的制度,要求公司每年向公司注册处备案自己的“实际控制人”【例如能对公司运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那么这个制度首先会创设一个“实际控制人”的定义,然后围绕这个定义扩充整个新的“实际控制人备案制度”日常需要经历的流程,就好像这样:

说白了就是配套制度都齐备了,包括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录入、更新,甚至连监管官员调取证据时由谁配合【由律师、注册会计师或“特定”反洗钱资质专业人士】都想清楚了。

而进一步地,在“实际控制人”的定义里,又进一步分为下图红色下划线标注的"Person"(需注册自然人)和"Registrable LE"(LE=Legal Entity需注册法团)。

为什么要区分两类主体?

如果在德国这样注重抽象、先验的法域可能真的就是为了体系上的完备必须做个区分,但英国功能主义必须有务实原因:

在本例中,区分的原因就在于两类主体报备的资料略有区别,比如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是身份证号,而法团的则是注册编码。

英国法往期回顾:‍
程磊 郭文汐,公众号:Bamboo Splint 跨境金融法律订阅UK High Court英格兰及威尔士高院衡平法庭chancery division介绍,走遍英国Law②
决胜JD全A往期回顾:
程磊 郭文汐,公众号:Bamboo Splint 跨境金融法律订阅香港终审法院法官Lord Sumption的遣词造句-决胜JD全A Output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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