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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了,德语日语法学中文译著-对不懂小语种的法律人有何价值?决胜Phd in Laws顶刊攻略

2023年了,德语日语法学中文译著-对不懂小语种的法律人有何价值?决胜Phd in Laws顶刊攻略 法学生 AI 生产力
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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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ii.中国法律译著的发展阶段a.现在已被翻译的德日法律经典较多,只看译文就已经囊括(上述一)中的教科书、评注、案例选、专著​,本身已经可以从广度和深度上满足学习需要。

系列卷首语:决胜Phd in laws顶刊攻略根据走访、观察普通法系顶尖法学院新聘教职获得者,逐篇分析其顶刊英文法学论文而写成,助力每一位有意法学学术的LLB、LLM、工作党积累优质文献,走在跨境法律科研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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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序:学术之星系列马上就要迎来韩学弟的场次了,作为先担任《阶梯》(Fudan Law Review (Jr.))主编的本刊主编而言是有一些来自后浪压力的。本科法学院的教学是不是更有方法,知识传授之法是否已技术更迭,这是后人的优势——他们站在前人的基础之上——于后浪而言实则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都是不完美的prototype试验品。因而近日更有动力去搞些民法大部头强健一下知识体系的博与专题研究的精深,为审阅韩学弟投稿做(非)万全的准备。本文即是我阅读时突发奇想的一个问题得来。

正文:

2023年了,法律留学获学位者已越来越多,大批量的译作陆续出版,然而修习德语、日语、法语等小语种的在校法学生仍然凤毛麟角,在这种背景下,不会小语种的法律人看这些译著有何价值?更务实地,如有必要去阅读,该如何最大化利用德日法译著呢?

一、以民法为例,近年来热门的德日译著如下:

拉伦茨《法学方法论》

耶林《民法案例:不附解答——用于教学目的》

布洛克斯、瓦尔克《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

梅迪库斯《民法》、《债法总论/各论》

尤尔根.鲍尔(此书奠基人弗利茨.鲍尔之子)、罗尔夫.施蒂尔纳《物权法》

内田贵、大村敦志《民法的争点》

二、那么上述译本于我们非小语种法学生而言有多大的价值呢?

i.法律科研:只读译著可以窥探域外先进法律体系,不少中国尚在争论的问题早已在他国法律发展历史长河中得到充分解决。

ii法律教学(学生与教授):近年来翻译的教科书(大型或小型)、专著、法律学的争点,分别从体系介绍和单个制度(如债权给付侵权、债权归属侵权)夯实法学生法律功底。

iii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典评注、判例百选围绕具体法条、案例编纂,功能务实直接,遇到啥查啥的工具/案头书。

三、非小语种法学生阅读译著的局限

i.功利的求职角度(仅针对法律科研):应达不到高校标准,未必是实力不足,而是名不正言不顺。

ii.追求真理/先进理论的角度:一本书只是孤岛,译者自有数年体系输出国法律教育,但不懂小语种的法学生如何围绕译著内容进一步补充查阅、翻看译著中提到的专著、论文等文献呢?

iii.译著都是经典,经典意味着与2023的当下至少相隔十数年,期间输出国的法律发展,不懂小语种如何跟进知识发展?

四、为什么标题要加上“2023年了”这个语境?

i.中国的法律发展阶段:

就民法而言,自1986《民法通则》,至2020《民法典》正式颁行,发展也从照搬外国理论,到法条释义,争取构建自己体系。

同样作为东亚的法律继受国,日本对我们的借鉴意义很大:日本的继受是混合式的:法德两国在日本法条中并不兼容,又长期受到英美判例法影响;也是迫于社会经济发展急切需要速成的:“误译无妨,唯求速译”。造成的结果就是日本民法规范群不协调。因此日本发展了以制度(如上例,或如不当得利等)为研究单位的争点工具书,这样散落在不同法例、民法典中不同编的规范可以集结(同样地,错误黏合的可以分割)。

ii.中国法律译著的发展阶段

(对应上述:“三、ii.追求真理/先进理论的角度:一本书只是孤岛,译者自有数年体系输出国法律教育,但不懂小语种的法学生如何围绕译著内容进一步补充查阅、翻看译著中提到的专著、论文等文献呢?”)

a.现在已被翻译的德日法律经典较多,只看译文就已经囊括(上述一)中的教科书、评注、案例选、专著,本身已经可以从广度和深度上满足学习需要。

b.质量有明显提高(但译著往往采取主编制,分工之下导致每篇作者的风格并不统一),可以得意忘形,比如说拉丁文、再比如说德国法律十几年前还是以“花体字”为主,语言晦涩有时候不为了理解法律本身,只是为了法律从业壁垒和门槛,类似地,如果翻译的当,可以不花费过多时间学习语言本身,直接领略法律的论证、分析、说理,去学德日的法律制度体系、处理一个问题的原则模型、学大家的说服力和解释力。

当满足上述a.b.的前提下,修习中国法本身为一核,修习小语种经典译著为双核,再加上运用英语深入学习英美普通法则可以三核驱动,相当于拥有三个脑子,三种思维方式,足矣。

iii.中国法律问题的发展阶段

(对应上述“三、iii.译著都是经典,经典意味着与2023的当下至少相隔十数年,期间输出国的法律发展,不懂小语种如何跟进知识发展?”)

中国经济发展较快,不说传统上诸如银行转账之类的交易与德日不同,新兴经济模式亦带来了许多德日未必有或即便有但未必重大的法律问题:灵活用工、头部主播跳槽、大资管通道业务。

因此在基础体系建立和传入概念/制度观点大致统一的条件下,我们应当到了发展自己法律体系(学术影响立法,法典倒逼学术像法条解释方向发展,再经由实务学术互动e.g.,案例教学,完善体系)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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