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不谈制度反思,不谈科技伦理。单单就青年律师如何用数字化适应这个快节奏时代提炼一些主编自己的观察。
人是铁饭是钢,承认人是有限度的。
科技日新月异,信息过载,客户对律师的期待远超出几年前:过去几天完成的事情,现在期待几个小时就能完成的没有纰漏。终究肉体凡胎,不要勉力而为人所不能之事。承认机器的昼夜不休确实是将来数字人超越人类的巨大优势。
2.只摘低矮的树叶子。
有很多科技,他们按照工艺成熟度大致区分如下:抽象概念、科幻作品、商业试验、新生产品、法律科技工具。律师是很讲求效率的职业,尤其是一位大律所的资深律师,不可轻易浪费时间在不成熟的科技试验品上。并非为了保守,而是经济效率和对工作表现的期待来看,只能选择那些被证实可取的工具:例如批量OCR、商标核查。
3.以人为本亘古不变
无论交互媒介、场景如何变化,哪怕我们以数字人形式呈现自己,法律服务依然是以人为本。我们和客户,我们和同事,彼此之间脱离不了现在的框架。有一些原则如何都不会变:多少利益投入多少精力、多少风险调用多少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