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个人IP和小米汽车融合的巨大成功引来了诸多企业家的争相模仿。就律师而言,恰恰同企业家一样,个人IP能对个人业务和创收能力带来巨大加持。同时,个人IP的打造,也适逢一些对法律市场颇为悲观从业者转换赛道。实际上你会看到许多企业家因为产品不好卖,或者企业每年没有利润,而从主业专项个人IP转化的卖课、带货等偏门发展。

打造律师个人IP实际上需要权衡多方得失,副业可能对主业声誉产生多方影响
①传统卷王路线
实践而论,社交媒体副业的收入很难超过精英法律人的主业收入。尤其是律师中更相信传统道路的那一批信徒,即便ta们开设个人社交媒体,也依然围绕“专业律师”的形象,或突出自己的业务专长来选材(比如税法律师分析税法案例),或充斥晦涩的法律技术语言或法律概念等,或以周全的逻辑和理性的口吻分析升学、签证、买房等手续。
就这类而言,未来还是走律师的路子,可以理解为社交媒体是卷王路径的外溢。
②割韭菜一波流路线
有种律师高举高打地用自己过去的成就(名校学历、大平台工作经验、其他社交平台的粉丝积累)下场收割,主打一个不做大所律师通过“不劳而获/社交媒体”依然维持大所律师的收入。这样的公众号,读者们一定要小心一些。因为很可能没有下限,宣扬一些不健康的东西,甚至别有所图。因为这种明显的割韭菜行为本身就是对来之不易的精英律师声誉的损害,换句话说,下场了,就没打算回去走职业道路了,可以无所顾忌地收割。
另一方面,是否成为受害者本身就是一种识别/提纯。先是免费的内容,然后提纯个别受害者买课,然后提纯个别受害者线下体验,最后提纯个别受害者加入xie教(尊者:一无所有不好吗?)这种IP如果坐标在美国,就更加要警惕。因为就算涉嫌犯罪,有关机关可能也无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给大家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国内硕士毕业生一线城市工作差不多年薪10万;
美国big law律师年薪差不多200万(不存在地理购买力换算,因为韭菜生活在哪里,与收割者当地的物价水平无关,收割者IP在美国,就是美国的物价)
差距是20倍,20个人不吃不喝可以供养一个美国收割者。
而正常来说,就算是知识付费,一个人月薪的5%的预算比例也已至上限,那就是400人可以供养一个美国收割者。注意,这里没有像律所客户这样的第三方付费者,收割者的收入全从供养者获取。
况且收割者还有Partner,还有下线,还有国内的联络点的开支...
况且人都是贪婪的,只跟原来年薪持平就够了么?...会收敛吗?
不论是不是还在大所做律师,底线都是要守住的,下限低的人,不仅没有大格局,很可能快钱也挣不到。 很多大所律师已经有我微信号,害怕堕入“不劳而获”洗脑陷阱的,抄起电话打我微信就行,没有的请后台私信留言和主编结个朋友,保持联系。大家都辛苦了,应该多聚聚,共克时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