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8年度洞头电子商务协会会费的通知
各位会员:
为确保洞头电商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切实履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温州市洞头区电子商务协会章程》和《温州市洞头区电子商务协会会费收缴办法》要求,现开始2018年度会费收费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标准:
会长单位:3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500元/年,理事单位:1000元/年
二、交纳期限:
1. 根据电商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会议决议,会员按每年一次交纳会费。
2. 请各会员于2018年8月31日前缴清会费。
三、交纳方法:
各会员在交纳会费时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账号附后);(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全称及代表姓名)。
收款单位:温州市洞头区电子商务协会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洞头支行
账 号:33050162773500000008
协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南塘工业区8号鑫朝电子园区615-616
联系人:郭小玲
联系电话:13750900820 短号:640820
温州市洞头区电子商务协会
2018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