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好,所以不能做
业务和生意是客户的,律师利害关系小很多,最坏的情况是没有获聘
就好像客户每天要吃10颗糖,作为律师不能去满足,对身体不好。Say No是为客户好,健康是客户自己的
如果你真的穷尽了发现不到为客户好的方案去实现客户的目标,即便没有接到这单业务,去市场上其他律师可能试过一圈,兜兜转转才发现信任你就是对的;而如果你不够勤勉,客户的问题被其他律师解决了,那客户的信任就是那个律师的了
可能10次面对客户不合理的要求,你有5次甚至7次要说不,但这必须是基于事实的、勤勉的穷尽的;那些你漏过的Yes,都是别的律师获得客户信任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