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实体商业企业融合发展,通过数字赋能,加快构建新零售供应链,强化品牌建设和新技术应用发展,大幅提升消费体验。
2021年,浙江省计划培育50家以上以数据驱动、精准营销、业态融合为特点的新零售企业。
成为新零售示范企业,你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各类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线上品牌利用平台数据优势线下布局,强化精准选品和精准营销,并为传统零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例如开设线下体验中心、无人商店、无人货架、3D数字场景等。
连锁超市、百货商场、商业综合体、社区便利店、老字号等传统商贸零售企业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全面改造业务流程,提升门店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完成新零售快速转型。
依托基于大数据驱动的线下线上融合,优化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突出品质化管理与提高运营水平,满足顾客复合型体验需求。
包括即时配送、人脸识别、智能生产、软件服务、系统开发、大数据、智能支付等新零售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和围绕提升消费者体验、提高零售效率、降低零售成本等的相关技术服务企业。
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现状,开展辖区范围内新零售发展情况摸底调查并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新零售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1)。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辖区内拟申报企业进行汇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加盖商务部门公章。
2、《新零售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
3、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批准证书等复印件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资料。
省商务厅组织行业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组,开展实地审核和抽查,对申报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组综合评审后,经公示后由省商务厅发文公布全省新零售示范企业名单。
请各市商务局于7月8日前,统一汇总上述申报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省商务厅,纸质材料由各地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