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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新规又出台,电商经营要谨慎

促销新规又出台,电商经营要谨慎 安吉县电子商务协会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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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街刚落下帷幕年前各种狂欢再次打响既是线上线下商家竞争的“战场”也是“剁手党”的“疯狂

“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街刚落下帷幕

年前各种狂欢再次打响

既是线上线下商家竞争的“战场”

也是“剁手党”的“疯狂节日”


嗨买嗨卖前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了解一下!


    该新规已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第一时间做好宣贯和实施工作,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宣贯培训会,安吉县电子商务协会响应上级领导政策,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培训,局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全县重点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负责人员及部分电子商务经营代表共计40余人参会。



     会议由县局不正当竞争监管科、消保科负责人分别就《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要点和常见促销相关投诉举报案例做讲解培训,针对新规在有奖销售和价格促销方面的重点条款进行细化梳理解释,提醒经营者在双12大促以及未来促销活动中切实强化自身规范性。通过生动的实例讲解,提示经营者在后续活动中最须注意的问题以及需要规避的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县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周俊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后续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新规,经营者须充分重视新规解读和会后自查自改工作,确保知法懂法、自觉守法。



     会议现场发放《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促销行为告知书》,就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明确七条重点要求。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同时将深入开展执法行动,力争准确适用《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惩顶风违法经营者,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促销行为告知书


各经营主体:


    为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促销行为告知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二、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四、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五、经营者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未标明或者公开折价计算具体办法的,应当以经营者接受兑换时的标价作为折价计算基准。


  六、经营者不得虚构原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曝光。


    七、卖场、商场、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发现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在统一组织的促销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15。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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