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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直播电商流量奖励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度直播电商流量奖励项目的通知 武平县电子商务协会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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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快推动龙岩产品的线上销售,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市大数据局、商务局联合巨量引擎福建本地直营公司,对本市优秀直播电商企业和优秀直播带货达人给予流量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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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动龙岩产品的线上销售,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市大数据局、商务局联合巨量引擎福建本地直营公司,对本市优秀直播电商企业和优秀直播带货达人给予流量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直播电商流量奖励

二、奖励措施

     2021年以来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开展本地产品直播带货,1-9月网络销售额达1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价值15万元的今日头条(含抖音)流量奖励;对带动本地产品效果明显,1-9月网络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直播带货达人,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价值5万元的今日头条(含抖音)流量奖励。

     〔说明:直播带货网络销售额包括抖音、淘宝、拼多多、京东等各种电商直播平台上的销售数据;奖励的流量因来源于政府采购今日头条服务项目,只限于奖励今日头条(含抖音)流量〕

三、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依法在龙岩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近三年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带货达人: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开展本地产品直播带货、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自然人,近三年在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

     1.直播电商流量奖励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现“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店首页、店铺产品、电商平台销售额后台数据、产品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等凭证(打印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按A4版面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个人申报材料

     1.直播电商流量奖励申报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播店铺营业执照;

     3. 网店首页、店铺产品、电商平台销售额后台数据、名优特产品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等凭证(打印并签字)。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按A4版面简装成册,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字。

五、遴选程序

     (一)项目征集。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大数据局数字经济发展科(地址: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33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13244347@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7-3383258)

     (二)项目评审。市大数据局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择优遴选。

     (三)结果公示。对拟安排流量奖励支持的项目在市大数据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指标下达。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企业、个人下达流量奖励指标,并监督奖励流量使用情况。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申报直播电商流量奖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以个人身份同时申报直播带货达人流量奖励。

     3.奖励的流量只能由获奖企业、个人使用,不可用于变现交易。

     4.奖励的今日头条(含抖音)流量必须保证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用完,如超期未完成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未使用流量权益。 

    5.本通知及项目申报所需表格可从(http://dsjj.longyan.gov.cn/zwgk/zcwj)下载,也可关注“数字龙岩”或“龙岩商务”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附件:1.直播电商流量奖励申报表(企业)

        2.直播电商流量奖励申报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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