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标准实施和2022年电子商务企业和产业基地评定工作的函》浙电商标委字〔2022〕1号,继续做好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分级管理备案工作,完善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名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规范化发展,现开展2021年度(第五批)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和条件
1.注册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运营半年以上但尚未参加等级评定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经营管理企业。
2.已评定3A以下且拟提升至4A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二、评定标准
按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经营规范》(DB33T 977-2015)(附件3)附件相应规定,主要从规划建设、配套建设、服务体系等3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00分。
等级划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级别,AAAAA级为最高级,具体划分为: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为AAAAA级企业;89-80分为AAAA级企业;79-70分为AAA级企业;69-65分为AA级企业;64-60为A级企业。
三、评定依据
1.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省电子商务产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3.浙江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经营规范》(DB33/T 977-2015)。
四、申报要求
以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向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供以下文件、材料和相关资料(一式二份):
1.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申请表(附件1);
2.产业基地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产业园照片、产业园建筑面积等;
3.产业基地介绍,包括园区基本情况介绍、基础设施情况、配套服务情况、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保障制度和运营计划等;
4.产业园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名录;
5.税务机关出具的产业园经营管理企业纳税证明;
6.以上资料填报的相关数据为2021年度;
五、其他事项
1.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各区县(市)或功能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和功能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接受当地企业申报,并以专家评审或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在申报资料上盖章确认,截止日期:2022年2月18日。
2.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13506830247(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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