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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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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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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是直播电商大省,直播电商交易规模占全国三分之一,为了推动直播电商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必要明确网络主播和主播运营机构权利义务。《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直播内容予以审核,对直播内容与所链接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相符予以核验;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进行直播,未经同意擅自修改直播内容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承担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条例》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或者与所链接的商品、服务不符的内容进行直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
网络餐饮数字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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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点外卖”解决一日三餐,网络餐饮服务迅速发展,为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便利,但在食品加工、配送环节也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条例》将“浙江外卖在线”数字化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规定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公开食品加工现场,平台经营者应当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同时明确,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对配送食品使用封签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去年12月,省市场监管局出台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意见,随后,又发布《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2月17日起,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分三阶段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纷纷以实际情况促进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相关政策的落地。截至目前,全省“阳光厨房”上线数量已接近12万家,覆盖了全省近85%的订单量。
3
“大数据杀熟”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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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数据杀熟”问题反映突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4
恶意不兼容行为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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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和国家新近出台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二选一”、编造用户评价、虚构点击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具体规范。《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根据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意见,对经营者恶意拦截、过滤、覆盖或者屏蔽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以及对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恶意实施不兼容或者在接入、运行方面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等不正当竞争问题作出细化补充规定。
5
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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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身份真实性一直受社会各方关注,也是网络诚信环境的重要基础。为了打造更为诚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电子营业执照链接标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核验更新,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已届满的,可能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或者相关证照的,应当依法采取屏蔽、断开链接或者暂停交易和服务等处置措施,并通知平台内经营者限期改正。
END
来源 | 宁波电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