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4年鄞州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商务〔2024〕4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鄞州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对纳统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网络零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和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补助;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补助;同比增长5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补助。
对列入市级3A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园区内注册的企业当年纳统网络零售额累计在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补助。
对当年获得市、省商务部门综合评价考核优秀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分别给予中心运营企业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当年新评为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和省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典型案例的,分别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
对在市级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注册的企业,申报年度在自注册成立两个自然年度内,当年纳统网络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当年办公场地租金50%补助,单家企业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申报年度第二年企业纳统网络零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再延续享受一年。
请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初审并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3月3日--3月7日,交至区商务局商贸合作科,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装订成册(禁止活页和夹子),一式两份。
1.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若由授权人签署,须提交授权书原件。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89292893
电子版发至邮箱:617317860@qq.com
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鄞州商务大厦511室
2024年度鄞州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请材料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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