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工委、商务区团委,各相关企业、院校:
根据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整体部署和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桐政〔2014〕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工委、商务区团委,各相关企业、院校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
二、扶持重点及条件
1.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1)全村从事电子商务的网商在10个以上,同时全村网商年度网络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2)全村网商带动本地农民(以身份证为准)就业人数在50人以上;(3)以鼓励销售本地农产品为主,其中创建村销售额中本地农产品占比高的优先考虑。经审查符合以上创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点。(1)由乡镇(街道)政府牵头组建,由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毕业生及乡村好青年等优秀农村青年创办,在开业两年以内的电子商务网站(店);(2)有集中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3)网络销售额10万元以上,其中本地农产品销售占比高的优先考虑。经审查符合以上创建标准,给予0.5万元奖励。
3.电子商务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分为理念普及培训、操作技能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等方面,鼓励和支持一、二、三产企业和各电商公司等自主开展电子商务操作技能培训,对不收取培训费用、面向公众开放且单次受训人数50人以上的,经培训主管部门备案的可给予师资费用的60%补助,最高不超过0.5万元。对省市知名培训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校或站所、且当年在我县组织开展电商培训500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0.5万元的奖励。鼓励文具、针纺、农特产品等行业组织与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合作,打造区域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建成区域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且当年培训本区域或本行业电子商务人才200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补助。
4.青年创业创新。电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年龄35周岁以下的、当年网上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一次性给予青年创业创新补助0.5万元。青年创业创新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若超过则以纳税销售额多者优先补助。
5.电商考证及师资培训。对于电子商务企业员工参加由县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并获得相应证书的,给予每人培训费用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0.2万元/人(每人只可享受资助一次)。对于县内相关培训机构参加由县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市级以上电子商务师资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培训费用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0.5万元/人。受资助的电商老师需履行每年参与本县不少于3场公益电商培训的义务。
6.“校企合作”电商人才培养。县内相关院校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并设立相应专业与课程的,且年新招收专业学员在50人以上,并正常开展教学工作,给予该院校15万元的补助;县内中高职院校与3家以上电商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电商专业学员在实训基地年受训50人次以上,给予该院校5万元的补助。
7.专业人才引进。鼓励电商企业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人才引进政策,2014年招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且企业当年电子商务出口交易额在1万美元以上,给予企业招引人才一次性0.5万元/人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多不超过3人。专业人才引进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若超过则以电子商务出口交易额多者优先补助。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项目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方式,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15年1月16日前上报团县委。申报材料包括《2014年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材料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二)项目审核
由团县委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组织联合会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出具认定文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县委根据项目审核结果,按照专项资金统筹确定资助额,并报县政府审批。
同一内容的申报项目已获得县级财政同类资助(奖励)的【含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资助(奖励)后,县级财政已给予资金配套资助(奖励)项目】,不重复进行申报资助(奖励)。
四、其他事项
由团县委办公室负责2014年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受理,联系人:孙颖奕(58582767)。地址: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2506办公室。
附件:2014年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请大家今天尽快填写申请表交由桐庐县团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