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公司适合有北欧客户、进口仓储或本地经营需求的中国企业。注册前,先把董事、VAT和账户安排清楚。
私人有限公司Oy可以不设股本,但登记完成并不代表银行、税务和平台同时开通。真正需要落地的是公司背后的交易链路。
本文按芬兰PRH、税务局Vero、海关及欧盟官方资料核验,信息核验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文中仓储示例以芬兰大陆为场景,特殊税域及特殊商品需另行判断。
一、为什么考虑芬兰:先看客户,再看公司
芬兰更适合服务芬兰及北欧客户,承接当地经销、采购、售后和项目合同。对已有客户的中国工厂、贸易公司及品牌方,本地主体有助于落实合同、开票和服务责任。
如果计划在芬兰进口或备货,公司、进口主体、仓储合同和VAT可以一起规划。是否值得设仓,要按目的市场、订单密度、运费及退货成本计算。
如果主要订单在德国、法国,库存也在当地,不能仅因为芬兰Oy没有最低股本,就默认芬兰是最合适的欧洲主体。公司所在地与实际经营安排需要说得通。
芬兰公司也不会自动获得任何平台的本土店资格。申请前应核对目标平台当时的主体、收款、地址及税务要求。
二、哪些中国企业适合,哪些应先缓一缓
已有北欧客户的工厂和贸易企业,可评估用Oy承接当地合同、进口、分销及售后。
准备长期经营北欧市场的品牌方,可围绕渠道、仓库、员工和服务网络安排本地主体。
已有真实销售计划的跨境卖家,应先测算公司维护、会计、银行、仓储和产品合规成本,再判断当地公司是否必要。
如果目前只有“先拿一个欧洲公司和VAT”的想法,没有产品、客户、资金来源和人员配置,建议先完善业务方案。空壳主体会增加税务解释和银行审核难度。

三、中国股东可以注册,但董事要单独安排
股东资格与持股
对于普通经营活动,中国自然人和中国公司均可作为芬兰Oy股东,也可以由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股东与董事可以是同一人,但董事必须是符合资格要求的自然人。
PRH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不按股东国籍、住所或法人注册地设置一般限制。特殊行业、投资审查及许可事项需按具体业务另行确认。
董事居住要求:正式董事和候补董事分开看
至少一名正式董事居住在欧洲经济区(EEA)时,正式董事这一组通常无需就非EEA居住申请PRH许可;如果设置候补董事,候补董事这一组也要单独满足至少一名居住EEA,或取得相应许可。
董事会少于三名正式董事时,需要至少一名候补董事。因此,“一名住在中国的正式董事,加一名住在EEA的候补董事”,不能直接视为正式董事的居住要求已经满足。
如果任命总经理,其居住要求也需单独核对;居住在EEA以外时,通常需要PRH许可。判断重点是居住地,而不只是护照国籍。
PRH许可并非自动批准。不要把“全部董事住在中国,提交申请即可”当作确定方案,应先评估许可条件与实际人员安排。
送达代表与居留资格
公司可能需要指定芬兰居民作为接收传票等文件的代表。但如果登记的董事、候补董事、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代表中有人居住EEA,可适用相应例外,应按最终人员结构核对。
注册公司、持有股份与取得芬兰居留或工作资格是不同事项。芬兰移民局明确,仅拥有公司不足以取得企业家居留许可,还要满足在芬兰经营工作、业务盈利能力等要求。
官方依据:PRH外国人许可与持股、非EEA人员许可、企业家居留。
四、常用形式Oy:无最低股本,不等于没有启动资金
私人有限公司Oy是中小型贸易、电商及服务业务常见形式。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东原则上以出资承担风险;个人担保、违法分配及管理责任需要另行判断。
私人Oy没有最低股本要求,可以以零股本设立。如果约定股份认购价款或其他出资,则应按设立文件落实付款、入账及证明,不能把“零股本”理解成所有出资安排都无需核验。
普通现金设立的PRH登记清单不把公证或两年财务计划列为普遍必经环节。境外文件、非EEA人员许可、实物出资及银行审核可能产生额外文件要求。
实物出资需要相关审计师说明及估值材料。对于普通跨境业务,采用何种出资方式,应与当地会计师一起确认。
即使股本为零,公司仍要承担登记、注册地址、会计、银行及首批采购等开支。业务计划和现金流预算建议在注册前完成。
官方依据:PRH设立私人有限公司。
五、注册资料:把法定材料和补充审核材料分开准备
股东及管理人员资料:护照或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出生及身份信息、税务居民信息;明确董事、候补董事、总经理及签字权限。
公司基础资料:拟用名称、芬兰注册地址与注册地市镇、经营范围、财务年度、章程及设立协议。名称应做可用性检查,最终以PRH登记审核为准。
股权与UBO资料:持股比例、表决权、控制安排及最终自然人受益人资料。有多层法人持股时,准备完整股权链。
资金和业务材料:出资或借款来源、资金路径、产品资料、业务计划、预计营业额、客户和供应商、合同或合作意向。不同材料可能用于税务或银行核验,并非全部都是PRH普通登记的统一附件。
中国法人股东材料: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章程、授权决议、签字人身份证明及股权链资料。应能证明法人有效存续及代表人有权作出设立决定。
境外文件是否需要认证、附加证明书、核证副本或芬兰语、瑞典语翻译,应按使用环节确认。没有统一明确要求的事项,以主管机关、公证人、银行或当地会计师审核为准。
六、完整流程:从业务方案到可以正常交易
第一步:画出第一笔交易
确认谁采购、谁进口、货物进哪个国家、谁签仓储合同、谁向客户开票、平台把钱付给谁。同步判断芬兰公司是否需要员工、许可及当地经营场所。
第二步:确定Oy、股权与人员
明确股东、董事和候补董事,分别检查EEA居住要求。需要PRH许可时,应把许可路径和登记安排一并落实。
第三步:名称、章程与设立文件
准备名称方案、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财务年度,签署设立协议及章程。注册申请须在设立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提交,否则设立失效。
第四步:按出资方式安排账户与证明
零股本且没有股份认购价款时,不存在仅为缴纳最低股本而必设的出资账户环节。
若约定付款出资,应先向银行确认设立中公司的收款安排,并准备PRH要求的付款证明;涉及实物出资时,另行准备审计师及估值文件。
第五步:通过适用线上渠道提交
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相关登记通知改为线上提交,不能沿用旧的纸质申请教程。
PRH的引导式设立仅适用于特定简单情形,包括零股本、无认购价款、自然人股东及相关人员具有芬兰个人身份号码等条件。
中国公司作为股东、相关人员没有芬兰身份号码,或采用自定义章程、出资安排时,通常需选择普通设立申报路径。应先确认可用电子身份及合法授权申报方式,不能承诺中国护照即可登录全程办完。
第六步:取得登记结果,核实UBO和税务申请
Oy在商业登记完成后成立。企业号码用于识别主体,但不能仅凭号码认定公司已经完成商业登记或VAT已经生效。
设立申报可同时提交相关税务登记申请,但PRH与税务局分别处理。核实UBO资料已正确申报;遗漏或变化时及时补报、更新。
第七步:启用经营账户、会计和发票
准备银行经营账户,确定会计交接、凭证收集、发票编号和电子发票接收方式。按业务完成VAT、EORI及必要的OSS安排。
有雇员或受监管业务时,另行处理雇主登记、工资申报、社会保险及行业许可。首次销售前同时核对包装、电池和电器等产品合规。

官方依据:PRH线上普通设立申报、PRH受益人登记。
七、VAT申请:企业号码不等于税号已激活
何时需要申请
芬兰境内小规模业务VAT豁免通常要求当年及上一自然年度营业额均不超过20,000欧元,并满足其他适用条件。超过门槛时,需从超额时点按规则处理VAT。
这不是所有中国企业在芬兰销售都能直接使用的免税额度。非欧盟设立企业不能直接套用该小规模豁免;中国股东持有的芬兰Oy,应按芬兰公司自身情况判断。
企业也可能因欧盟内采购、境外服务反向征税等发生独立登记义务。低于门槛但有真实应税经营计划时,可以评估自愿登记及进项税处理。
谁提交,什么时候提交
可在设立时通过YTJ提出税务登记申请;已有企业号码后,可通过MyTax办理适用登记。公司授权的会计师或代理可在取得相应权限后处理。
应围绕实际开业、采购、进口和销售时间安排申请,预留补件空间。申请已提交不等于登记已批准,生效日期及登记状态应以税务局结果为准。
税局可能看哪些资料
准备公司登记及人员信息、经营说明、产品和服务、客户及供应商、合同、预计营业额、开业日期、仓储和进口安排,以及银行和会计联系人资料。
税局可能核实公司是否真实开展应税业务、业务在哪里发生、采购与销售如何对应。补件范围取决于实际申请,不应把“没有订单也保证拿号”作为承诺。
2026年主要税率
芬兰标准VAT税率为25.5%,一般商品通常适用这一税率。
自2026年1月1日起,部分原14%项目降为13.5%,涵盖符合规定的食品、餐饮、书籍、药品、住宿和客运等。报纸及杂志一般适用10%。
商品分类、供应内容及具体例外会影响税率。不能因为客户位于芬兰,就给所有交易统一套用25.5%。
申报周期与零申报
通常按月申报。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00欧元可申请季度周期;不超过30,000欧元可申请年度周期,是否适用以税局批准为准。
月度、季度VAT通常在所属期间结束后第二个月12日申报和缴纳;年度周期通常在次年2月底办理,遇非工作日按官方期限调整。
普通VAT经营登记有效期间,即使没有业务,也应按要求提交无活动申报。但有采购、进口、平台服务费或其他应处理项目时,不能仅因没有销售收入就填“零”。
发票、采购合同、报关单、物流签收和平台结算应能相互核对。境外服务费用、进口税额及库存调拨要交给会计判断,不能只提供银行净收款。
官方依据:VAT登记、小规模豁免、税率、申报周期、期限。
八、企业号码、VAT、VIES、EORI、OSS怎么分
企业号码(Business ID/Y-tunnus):识别芬兰经营主体。取得号码后,仍要分别核实商业登记和各项税务登记状态。
VAT号码:用于增值税业务。芬兰号码通常为FI加企业号码去掉连字符后的数字,但格式正确不代表VAT登记已经有效。
VIES:用于查询欧盟VAT有效状态,不会另发一个“VIES号码”。查询结果和交易证据应结合判断,不能仅凭查询有效就认定交易免税。
EORI:用于海关识别,办理进口、出口等海关业务前确认申请和适用状态。公司登记、VAT登记均不能代替EORI。
OSS:符合条件的跨境B2C交易可用的一站式VAT申报制度。它不能替代普通VAT申报,也不能自动覆盖所有仓储国登记、进口或库存调拨。

官方依据:芬兰VAT号码、VIES、芬兰海关EORI申请、欧盟OSS。
九、用海外仓,要沿着货流判断VAT
芬兰仓发给芬兰消费者:通常属于芬兰国内销售,按适用国内规则开票和申报。普通自营国内销售不能因为开通OSS就一律转入OSS。
芬兰仓发给瑞典消费者:评估欧盟内远程销售、目的国税率及Union OSS。欧盟10,000欧元门槛有设立地、发货地及交易类型等条件,不能当作所有跨境卖家的统一免登记额度。
芬兰仓发给德国企业:区分B2B交易,核验客户VAT、实际跨境运输及其他法定条件,并处理相应申报。客户自称公司,不能直接作为免税依据。
芬兰公司把货存进德国仓:入仓前判断德国VAT、调拨、进口及当地销售义务。芬兰VAT和OSS不会自动消除德国库存带来的税务责任。
中国发货时,应先确定进口主体及贸易条款。报关单、进口VAT凭证、仓储合同、平台销售与发票主体要能够解释清楚,多主体合作应有真实合同及对应交易。

官方依据:欧盟跨境VAT。
十、银行开户:出资账户与经营账户分开看
成立前的出资安排
零股本且无认购价款的Oy,不应机械套用“必须先开资本账户、存入最低资本”的流程。有付款出资时,应先与银行确认能否接收设立中公司款项及提供所需证明。
出资审核通过,也不意味着后续经营账户、网银、国际收付款和平台收款功能一定同时开通。
成立后的日常经营账户
经营账户用于客户回款、采购、税款、工资等。银行会核对公司、授权人员、股东及最终受益人,并了解业务和资金来源。
以Nordea公布的相关线上申请路径为例,涉及企业号码及代表人的芬兰银行个人电子身份要求。因此,“银行提供线上申请”不能直接推导出非居民董事可以完全远程完成。
是否要求面谈或到场、接受哪些身份验证、能否获得芬兰IBAN及办理时间,以银行对实际申请的审核为准。
非居民股东,重点准备六组材料
身份与控制关系:股东、董事、签字人及UBO证件、住址、税务居民信息、股权链和授权文件。
资金来源:出资与股东借款来源、既有经营收入、汇款记录及资金用途。付款人与申报出资人不一致时,应提供清楚解释。
业务证明:采购及销售合同、供应商和客户资料、网站、平台店铺、产品目录、物流和仓储安排。
交易预期:预计营业额、单笔金额、收付款频率、国家、币种和主要交易对手。
芬兰经营关联:真实的办公室、仓库、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安排。没有员工或独立办公室时,应如实解释经营模式,不要编造材料。
合规说明:产品及行业许可、受益人和政治公众人物信息等。银行KYC和AML审核还会延续到开户后,交易变化时可能再次补件。
传统银行和支付机构如何选择
应分别核实机构牌照、客户资金保障、账户归属、IBAN国家及税款、工资、国际汇款、平台收款等功能。支付机构账户不能仅凭“欧洲IBAN”就视为与传统银行账户完全相同。
开户未通过时,可补充真实材料、调整申请路径,或评估其他合规银行及支付机构。同时确认会计、税款和平台是否接受该账户,不要借用个人或第三方账户冒充公司账户。

官方依据:Nordea企业账户、客户身份核验。
十一、成立后维护:税务、年账和登记都要有人负责
所得税、VAT和年度账目
2026年芬兰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0%,针对应税利润计算,并按实际情况安排预缴。没有营业活动也不能直接忽略公司纳税申报。
公司所得税申报通常须在财务年度结束所在月份月底起四个月内完成。以12月31日结账为例,通常对应次年4月底,具体以官方期限为准。
年度财务报表通常在财年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并在财年结束后八个月内向PRH提交。所得税申报和商业登记财务报表提交是不同义务,即使通过联动渠道办理,也要确认登记结果。
停业或没有收入的Oy通常仍须提交年度财务报表。VAT、OSS及欧盟交易申报按各自规则处理,不能用一份年度报表替代。
审计、凭证和登记更新
审计一般需结合连续两个财年的指标判断:资产总额超过100,000欧元、营业额超过200,000欧元、平均员工超过三人,若两个年度均至少超过其中两项,通常需要审计。
章程规定及特定持股等情形也可能带来审计要求,应让会计师按实际结构复核,不能只凭“小公司”三个字判断免审计。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账簿通常须保存至少十年;凭证等材料通常须保存至相关财年结束所在日历年年底起至少六年。资料类别与起算点应分别管理。
董事、地址、授权人员和UBO变化应及时更新。PRH规定,自2027年起,有限责任公司还须每年核查商业登记信息及YTJ联系方式。这是未来生效要求,不能写成2026年已普遍实施的“UBO年度确认”。
电子发票、员工和产品合规
芬兰结构化电子发票不能用邮件里的PDF简单替代。向芬兰国家机构开票时,应按其电子发票渠道和内容要求操作。
相关法律赋予适用范围内的采购实体及企业请求标准电子发票的权利,法律中的企业定义涉及财年营业额超过10,000欧元等条件。不能把它写成所有B2B交易都已无条件强制使用Peppol。
建议在选会计系统时同步核对客户要求、电子发票格式和收发渠道,避免交付后无法按合同开票。
雇佣员工后,应核对雇主登记、收入登记申报、工资税及社会保险。注册地址应持续有效,行业许可证也要持续维护。
包装、电池及电器电子设备可能涉及EPR等生产者责任,责任主体取决于生产、进口、包装或远程销售安排。公司和VAT登记不会自动完成这些合规事项。

官方依据:Vero公司税务、所得税申报、PRH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说明、会计资料保存、2027年年度核查、电子发票法、向国家机构开票、芬兰EPR。
十二、常见风险:号码拿到后,业务仍要对得上
没有真实业务仍申请VAT。缺乏产品、客户和交易计划,容易增加补件和后续核查压力。
注册地址与经营叙述不一致。注册地址、仓库和办公室可以承担不同功能,但应如实说明,不能将收信地址包装成实际运营场所。
资金来源无法解释。股东出资、借款及客户货款要区分,避免账户流水与申报业务明显不符。
平台、物流、发票和VAT数据不一致。退货、平台扣费和汇率会产生差异,应有对应明细,不能只按到账金额申报销售。
有活动仍长期零申报。即使没有销售,采购、进口及境外服务费仍可能需要税务处理。
海外仓已入货,仓储国VAT尚未判断。应在货物移动前完成税务规划,不能靠芬兰税号包办全部国家。
只注册,没有会计和后续负责人。账目、税款、银行补件、电子发票及登记更新需要持续衔接。
把公司登记当作居留许可。股东身份、董事资格和移民申请应分别核对。
十三、境外帮建议:先让第一笔业务能够闭环
芬兰Oy适不适合,取决于客户、货物、资金和人员的实际安排。零股本只是设立条件之一,不能代替完整的经营预算。
注册前,把第一笔采购、首次进口、第一单销售和平台首次结算模拟一遍。确认每个环节由谁签约、用哪个号码、生成什么凭证、由谁申报。
公司主体、VAT、EORI、OSS、银行账户、合同、发票、进口、仓储、平台收款和年度申报必须保持一致、能够相互核对。涉及多个主体时,应有真实交易关系和清楚的责任分工。

声明:本文为境外帮原创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意见。具体注册、税务与银行要求,请以主管机关、公证人、银行及专业顾问对实际业务的审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