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评估丨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企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评估丨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企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厦门物流与供应链
2026-09-29
7
导读: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企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通知,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要求与评估指标》(GB/T 31086-2025)、《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WB/T 1119-2022)、《物流企业绿色物流评估指标》(WB/T 1134-2023)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在全国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各项国家、行业以及团体标准,将启动开展2026年下半年第四十三批A级物流企业、第二十六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第二十三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以及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数字化仓库、物流企业绿色物流等评估工作,同时按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求,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不再绑定A级物流企业评估。请符合条件的各物流企业自愿参与各项评估申请,共同打造、建立优质的物流企业平台。现将各项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厦门辖区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业。



二、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国家标准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要求与评估指标》(GB/T 31086-2025)国家标准,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估的依据是《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WB/T 1119-2022)行业标准、企业绿色物流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绿色物流评估指标》(WB/T 1134-2023)行业标准。各标准可向标准出版社或当地质量监督检疫部门指定机构购买,也可向各地方评估办索取。



三、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企业对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申报。中央企业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评估办)申请,地方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评估办)申请,未设立地方评估办的向中物联评估办提出申请。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求,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企业自行完成,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各类评估的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各类评估申请。


(三)审核。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进行初审后报中物联备案。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数字化仓库、物流企业绿色物流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地方评估办初审,地方评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数字化仓库、物流企业绿色物流申报这六项评估的所有通过再审的企业申请,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1.A级物流企业评估。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提交地方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数字化仓库、物流企业绿色物流。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


(七)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

本次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按照需要申报的评估项目选择相对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待1-2个工作日后账号审核通过,企业可登陆系统选择好申报的级别和类型后发起申请,并上传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打印《申请表》,并在指定的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送相关评估办。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统一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作为用户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使用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以下是各项评估工作的申报系统网址。

(一)A级物流企业评估。

http://cele.chinawuliu.com.cn

(二)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

http://sv.chinawuliu.com.cn

(三)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http://ll.chinawuliu.com.cn

(四)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

http://gyl.chinawuliu.com.cn

(五)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

http://wlhy.chinawuliu.com.cn

(六)企业数字化仓库星级评估。

http://xjszhck.chinawuliu.com.cn(10月31日开通)

(七)企业绿色物流星级评估。

http://green.chinawuliu.com.cn(10月31日开通)



五、申报时间

本次各项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请企业秉承自愿、自主申报的原则,严肃认真梳理企业的各项经营数据,自行组织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完成填报,严禁任何第三方咨询机构介入评估工作,代替企业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厦门市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5714372   

联系邮箱:xmla_2003@VIP.126.com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厦门物流与供应链
1234
内容 1599
粉丝 0
厦门物流与供应链 1234
总阅读13.8k
粉丝0
内容1.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