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9-24
中基协字〔2026〕326号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持续提升基金从业人员队伍专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等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修订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形成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电子邮箱zgksh@amac.org.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反馈格式请参照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6年9月23日
内容来源: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