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裁定,亚马逊须依据《数字服务法》(DSA)建立公开可访问的广告存储库。作为被认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VLOP)的企业,亚马逊需向公众开放其在线广告详情。对此裁决,亚马逊表示失望。
法律挑战
亚马逊对VLOP认定提出法律异议,辩称其并非任一欧盟成员国最大零售商,且规模更大的竞争对手未获同等指定。
临时措施被驳回
亚马逊曾向欧盟普通法院申请撤销VLOP认定,并请求在裁决前暂停履行相关义务。但欧洲法院副院长驳回了该临时措施申请,强调欧盟公共利益优先于企业商业利益。
亚马逊的暂停请求未获批准
基本权利考量
法院指出:“若批准暂停,将导致《数字服务单一市场条例》目标全面实现延迟数年,可能使威胁基本权利的在线环境持续或恶化,而立法者明确认定超大型平台在此环境中扮演关键角色。”
‘不符合VLOP定义’
尽管上月被禁止游说欧洲议会,亚马逊仍坚持认为自身“不符合DSA下VLOP的定义”,并对相关决定表达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