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广州作为国际贸易枢纽,正积极抢抓RCEP机遇推动产业创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从主体培育、载体建设、物流配套等多维度提供资金支持,助力企业拓展进出口业务。

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发展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跨境电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最高240万元业务扶持,对新设或迁入的龙头企业给予300万元落户奖励。
业务扶持标准
根据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及同比增长率(需达20%以上)分档扶持:
- 贸易额5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扶持60万元;
- 贸易额1亿美元至2亿美元:扶持120万元;
- 贸易额2亿美元以上:扶持240万元。
注:若企业申请扶持资金总额超过5000万元,将按比例分配,计算公式为:扶持金额=对应档次扶持资金×(5000万元÷审核通过的资金总额)。
300万元落户奖励申报条件
新设立企业需同时满足:
广州市外迁移企业需同时满足:
- 迁入上年度营业收入达30亿元;
- 政策有效期内完成迁移;
- 实缴注册资本累计3000万元以上(含市外部分);
- 入统后年营收较迁入前增长10%以上,且当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500万元。
扶持园区载体与办公集聚
针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产业园区及办公场所,提供最高200万元运营扶持、30万元招商奖励及租金补贴。
监管中心与园区扶持
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按包裹量及增幅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上年无基数的以200万件为基数。
- 年包裹量≥1000万件且增长≥5%:扶持200万元;
- 年包裹量500万-1000万件且增长≥10%:扶持100万元;
- 年包裹量300万-500万件且增长≥20%:扶持50万元。
产业集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2万平方米、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超20家且每家外贸额超500万美元的园区或商务楼宇,给予管理运营方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办公与仓储租金补贴
对在鱼珠片区租赁办公用房或在综保区租赁仓库开展业务的新设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扶持,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最长扶持3年。具体要求如下:
- 须在政策有效期内新设并达到规上或限上标准;
- 鱼珠片区办公租赁面积需≥300平方米;
- 综保区仓库租赁企业年外贸额需超1000万美元;
- 租赁合同需向属地街道备案,补贴仅含场地租金。
鼓励全球中心仓及海外仓建设
为完善国际配送网络,对建设全球中心仓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建设海外仓的企业每年最高扶持100万元。
国际物流分拨中心与全球中心仓
给予一次性300万元扶持,需同时满足:
- 经认定建设运营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或全球中心仓,具备硬件软件投入及相应业务形态;
- 为20家以上品牌商提供进出口服务;
- 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
公共海外仓建设
给予每个海外仓项目2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申报条件:
- 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公共海外仓;
- 年跨境电商对外贸易额达500万美元以上。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