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及南沙区相继出台扶持政策。本文重点梳理广州市南沙区最新跨境电商扶持利好政策,助力企业快速掌握申报要点。

政策适用范围与对象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范围内;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或国际集拼业务的企业。
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量奖励政策
网购保税(BBC)模式奖励标准
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BBC)进出口增长的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 奖励额度:增长部分按每票0.4元给予奖励;
- 基数设定:上年度业务量低于50万票的,以50万票作为计算基数;
- 门槛限制:年度进出口业务总量低于50万票不予奖励;
- 数据依据:增量数据以跨境电商平台核算为准,业务总量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统计为准。
直购(BC)模式奖励标准
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直购(BC)进出口增长的企业,按单票货值分档奖励:
- 100元≤单票货值<200元:增长部分按每票0.2元奖励;
- 单票货值≥200元:增长部分按每票0.4元奖励;
- 基数与门槛:上年度低于50万票以50万票为基数,年度总量低于50万票不予奖励;
- 数据依据:增量数据以跨境电商企业核算为准,业务总量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统计为准。
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 对应模式的进出口增量奖励申请表;
- 承诺书;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年度统计总票数证明材料(含当年及上一年度);
- 由跨境电商平台或企业出具的进出口增量数据证明文件;
- 对应模式的报关单或进出境清单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备查)。
国际集拼分拨业务扶持政策
出口集拼分拨奖励标准
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出口集拼分拨业务的企业,按集装箱年度平均货值分档扶持。

注:以上箱型为自然箱。
关键指标认定说明
- 业务范围:注册地在南沙综合保税区,贸易方式代码为1233、1234、5034,且外贸值纳入该区统计;
- 货值计算:集装箱年度平均货值=年度出口集拼分拨出口货值÷年度出口集拼集装箱总量;
- 数据来源:出口货值和集装箱总量均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出口集拼分拨业务奖励条件的企业需提交:
- 出口集拼分拨业务奖励申请表;
- 承诺书;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年度出口统计证明材料及出口集拼分拨业务情况表;
- 出口集拼报关单证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