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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霸”告“劲牌”:一字之差,赔了71.6万

“劲霸”告“劲牌”:一字之差,赔了71.6万 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公司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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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家自己也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为什么最终被认定构成侵权?

前言导读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劲霸男装”诉“劲牌服饰”商标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劲牌公司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1.6万元。

这个案子的判赔金额在商标纠纷中不算突出,但它提出的问题值得每一位经营者重视:一家自己也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为什么最终被认定构成侵权?


01

案件回放:两个“劲”字辈男装,在货架上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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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两个“劲”字辈男装,在货架上撞了

案件要回到2017年9月。当时,劲霸公司发现上海两家沃尔玛商场内的“劲牌服饰”专卖店,从店内服装、吊牌到门头、外包装袋,都在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

劲霸公司是“劲霸男装”“K-BOXING”及拳王形象系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男装行业的老牌企业。而被告苏州劲牌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也有一批“劲”“劲牌”系列注册商标,并主张其中不少注册时间早于劲霸。

一审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判令劲牌公司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1.6万元;上海地区销售总代理刘某某在3.1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另就其自行实施的侵权行为赔偿2万元。劲牌公司及刘某某不服提起上诉,2026年5月13日二审维持原判。


02

有商标,为什么还是输了?



这是本案最值得展开的部分。

商标注册证保护的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劲牌公司虽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但其实际使用的标识——“劲牌男装”——与劲霸的“劲霸男装”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且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标识与实际使用的标识不一致时,超出自己权利边界的那部分使用行为,仍然可能落入他人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

法院认定两者近似,遵循的是商标法框架下成熟的判断逻辑:一是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男装属于日常消费品,消费者选购时通常不会逐字比对吊牌,整体印象接近就足以导致混淆。二是整体比对、重点观察主要部分。“劲牌男装”与“劲霸男装”均为图文组合标识,文字构成、排列方式、整体视觉效果高度接近,货架陈列时如同“孪生兄弟”。三是考虑在先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劲霸在男装行业经营多年、知名度高,法律对其保护半径自然更大。


简言之,商标近似的判断,比的不是“有几个字相同”,而是“消费者是否可能看错”。


03

经销商为什么也要赔?



本案对渠道商同样具有警示意义:销售总代理刘某某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刘某某曾主张自己是正规授权的经销商、货品来源合法。但法院指出,合法来源抗辩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销售者不知道所售商品侵权,且能证明商品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作为总代理,刘某某对上游企业的侵权标识负有审查义务却未充分尽到,故不能免责。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自家门店门头和背景墙上使用的标识超出了《特许授权书》的约定范围,属于独立实施的侵权行为,法院就此另行判令其赔偿2万元。对经销商而言,“货是正规渠道进的”并不足够——门店招牌、装修物料上的标识,同样需要自行把关。

这个案件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从来不是“我有没有注册商标”,而是“消费者会不会把你认成别人”。


对经营者来说,最稳妥的做法始终是那句老话:取名、挂牌、上架之前,先做好商标检索与侵权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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