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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2026年度陕西省重点培育雏鹰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2026年度陕西省重点培育雏鹰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平台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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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雏鹰企业培育工作指引(试行)》(陕科办发〔202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雏鹰企业培育工作指引(试行)》(陕科办发〔2026〕28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陕西省重点培育雏鹰企业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省内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员工原则上不超过50人;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4.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或近两年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

5.所属产业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

6.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必选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前3项必须满足1项):

1.拥有有效期内对主营产品具有核心支撑作用的2项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

2.成果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或西安国际创业大赛奖项。

3.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营产品具备行业领先性或实现国产替代。

4.近三年获得创投机构单笔投资不低于300万元,或多笔投资合计不低于500万元(以实际到账为准)。

5.经认定的省级技术经理人直接或通过持股平台、投资机构等合法形式在企业持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

(二)填报方式

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陕西省雏鹰企业培育”专区,按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提交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2.近两年企业员工人数、营业收入及研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审计报告等,成立一年的仅上传一年数据);

3.I类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不超过10项);

4.核心技术产品行业领先或实现国产替代证明材料(如历史进口采购合同、国产替代后的客户采购合同或应用证明等);

5.创投机构投资证明材料(投资决策文件、到账凭证等);

6.省级技术经理人持股证明材料(如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等,间接持股的还须附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等能够体现技术经理人出资或权益的证明材料)。

三、支持方式

通过审核的企业将纳入雏鹰企业培育库,同时结合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确定2026年度省重点培育雏鹰企业名单。

1.将入库雏鹰企业推送至各合作金融机构,鼓励省科创母基金、合作银行、保险机构等加大金融支持。

2.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重点培育雏鹰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熟化验证等科技创新活动。

3.为重点培育雏鹰企业提供技术成果供需对接、应用场景对接、投融资对接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联系方式:董欣,88857953、81294835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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