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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科发〔2026〕23 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上饶经开区经发局、上饶高铁试验区招促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省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现使用省级研发投入后补助经费开展上饶市2026年度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的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推荐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依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揭榜挂帅”企业需求类项目、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管理的通知》,聚焦2024年度研发投入较大主体,围绕我省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结合我市“3+4+4”产业发展需要进行项目申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活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源泉、促进产业科技双提升,支撑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三甲医院加大研发投入,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源,提升基础(应用)研究,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动能。
二、基本要求
本次申报主体为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在填报了2024年度研发数据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三甲医院。
(一)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填报数额工业企业达500万元,农业企业达100万元。需提供2024年度研发投入辅助账及2024年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表号607-1表和607-2表);
2.企业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3%以上。
(二)高校申报基本条件
1.有经认定的研发投入;(数据以省科技厅反馈为准)
2.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
(三)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三甲医院
1.有经认定的研发投入。(数据以省科技厅反馈为准)
(1)2024年度R&D填报总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机构;
(2)2024年度R&D填报总量100万元—1000万元的科研机构。
2.有研发配套资金。
(四)立项方式
按照市科技局下达的项目立项申报指标,由各县(市、区)、高校、三甲医院及科研院所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及后续项目管理工作,经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或高校科研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项目设置
各单位实施限额立项,见指标分配表(附件3)。
四、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自愿申报科技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企业项目报请属地科技主管部门以限额申报数进行排名立项。
2.高校、三甲医院及科研院所自主开展评审立项。
3.各立项单位需严格审查项目诚信承诺书,遴选推荐优质科技项目,对项目真实性、创新性、可行性负有审定责任。
4.项目立项材料(2份)、企业(机构)研发投入核定材料及立项清单(可用附件2)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规划科。
五、其他要求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无科研不诚信行为记录;
2.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已获2020-2025年市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未签订《科技项目任务合同书》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再次申报;项目实施期满超过一年及以上而未验收或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次申报。
4.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5.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规划科 陈养基 邮箱:srskjjghk@163.com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广信大厦B栋14楼
附件: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x上饶市科技局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