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箭头处“蓝色字”,关注我们哦!!
询比价采购的风险在于比价过程是否经得起回溯。大宗原料或集中产地物资出现多家报价、价差极小时,先不急于择低定标,应核查供应商结构、寻源范围和报价口径。若长期固定几家、资质量级差异过大、报价呈等差或完全趋同,后续审计会重点怀疑陪标和围标。
同规格物料应优先从合格名录中抽取资质、产能、地域和商务条件相近的供应商,避免把生产商、贸易商、区域小厂放在同一张表上做形式比价。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法人、关联股东、同一注册地址或长期轮流中标,应暂停定标并做关联排查。 央企采购相关指导也要求通过寻源系统广泛比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动态评价,目的就是减少人为锁定和虚假竞争。
常规物资应把产地直供、区域分销、电子采购平台、行业报价和历史合作源一并纳入,按物料建立信息卡,固定规格、材质、单位、税率、运费、交期、质保和付款条件。大宗原料价格受产地、库存、运力和合约周期影响,应定期留存市场行情,形成历史成交价、外部报价和当前询盘价的对照。无行情基线时,三家报价再完整也难以判断差异是否合理;有基线后,异常上涨、明显偏离区间或阶梯价格倒挂都能及时识别。
比价表必须统一口径。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含税不含税、运费归属、安装调试、售后期限、付款账期和报价有效期任一项不一致,横向比价都会失真。比如甲报含税含运、乙报出厂裸价、丙报月结账期,仅看单价会误导定标。接收一次报价并不等于事前不能沟通,但所有技术澄清、价格构成和修正都应在统一询价单发出后书面完成;进入定标环节再因电话议价临时降价,且未同步更正比价记录,会出现审批价、比价表和最终合同价三者不一致,事后很难证明不属于人为操纵。
完整档案应包括询价单、发放记录、各供应商原件报价、比价汇总、评审意见、定标理由、审批流转和后续合同。若采用多轮协商,应单独形成谈判记录,写清每轮技术、商务、交期、价格变动及双方确认内容,避免口头降价无凭证。 最低价未中标时,要书面说明质量、交期、资质、履约或总拥有成本原因,不能只写价格低者成交或合作稳定等空泛结论。
实践中,采购人员应避免两条惯性做法:
一是为赶进度先定供应商再补比价单位,用不熟悉品类、资质不匹配的供应商凑三家,程序完整但无真实竞争。
二是长期依赖少数老供应源,不再做市场扩源和新供应商验证,价格看似平稳,实际失去议价参照。
正确做法是按品类设定寻源模型,核心物资保持三家以上有效合格源,定期引入新供方;标准品留平台截图和时效性说明,非标品要求拆材料费、加工费、管理费逐项报价;所有变动留书面版本,定标前完成核对,定标后调价走变更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