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常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经营。在平台注册店铺所对应的企业为居民企业的,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那么,跨境电商企业发生的境外支出可以凭哪些凭证税前扣除?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由于境外不同国家、地区的税收法律、征管制度各不相同,因此无法一一列举和明确税前扣除凭证。
跨境电商企业根据前述原则和境外国家、地区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税前扣除凭证即可。
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invoice(发票)、receipt(收据)、其他符合规定的票据
无法取得上述票据:从平台获取的各类费用清单(需载明交易日期、交易双方信息、商品/服务详情、交易金额等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孙沛宇
责编/吴荆晨
审核/吴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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