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自:odwyerpr,作者:迈克尔・拉斯基、安德鲁・里奇曼
如今人工智能几乎渗透代理机构各项业务,覆盖调研、媒体监测、内容创作、数据分析、头脑风暴与流程自动化。但多数机构尚未更新客户及供应商合同,由此产生显著法律风险。部分客户严格限制AI使用,也有客户期待借助AI提升效率与价值。公关机构既不应全盘禁用AI,也不能盲目使用,而要完善合同,明确AI使用规则,并通过附加协议厘清各方权责与风险归属。
处理AI问题应当坚持透明化,而非简单禁止。很多机构选择向客户隐瞒AI使用,埋下隐患。现存多数主服务协议诞生于生成式AI工具出现之前,约定交付成果为委托作品,知识产权归客户,同时禁止向第三方泄露机密,却未将AI平台视作接收客户数据的第三方;原创、不侵权的相关保证,也预设全部工作由人类完成。一旦引入AI,原有条款会产生双方并未预想的义务。
若合同对AI只字不提,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泄露、保险缺位等全部风险将由代理机构独自承担。过失与疏漏保险也未必覆盖AI生成内容,不少保险公司对此持审慎态度。机构应主动与客户沟通AI应用,在协议修订中作出约定,提前明确预期,减少后续争端。
谈判时切忌将所有AI使用一概而论。用AI整理会议纪要和用AI产出面向公众的宣传内容,风险等级截然不同。建议采取分级管理模式:员工每一次使用AI工具都申请审批并不现实,AI现已内嵌于邮件、会议软件等各类办公系统。应当区分日常内部AI使用与直接影响对外交付成果的AI使用,既管控高风险行为,又保障内部运转效率。
前期创意构思、脚本草拟属于谈判灰色地带,可约定为允许使用AI的场景,但一旦内容即将对外发布,则需要加以约束。提前敲定许可场景,能够缓和合作矛盾。如果是客户主动要求使用生成式AI,则可据此将部分风险转移至提出指令的客户。
机构可以做好内容审核、内部制度建设、员工培训与质量管控,但无法控制第三方AI模型的训练数据与运行逻辑。切忌接受让机构为AI服务商技术兜底的条款,无限度承担AI相关赔偿会造成过度追责。合理的责任划分,应当把机构义务限定在交付成果本身,以及遵守双方约定的审核流程,同时必须保留专业人员的人工复核,把控内容准确性与声誉风险。
供应商合同同样不可忽视。自由创作者、外包服务商的AI行为,会间接牵连机构与客户。机构向客户承诺的保护义务,需要向下传导给分包商,要求合作方遵守同等的AI使用、保密、知识产权及赔偿规则。
另外,机构与AI服务商的协议极易被忽略。免费版工具常允许服务商利用用户数据训练模型,知识产权保障薄弱;企业版才通常具备数据不用于训练、侵权保障等权益。不少机构向客户承诺的保障,是上游AI服务商无法提供的,这种合同错配会放大风险,即便条款不可协商,也应当仔细评估平台风险。
合同只是框架,落地还要依靠内部治理。机构需要建立许可工具清单、高风险AI使用上报机制、员工合规培训。AI治理没有完美方案,目标不是彻底消除风险,而是认清风险、公平分配权责,在用好AI的同时维护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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